****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子活化检测技术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
文 号: | 皖环函[2024]178 |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 发布日期:2024-03-14 10:34:20 | |
2024-03-14 10:34:20 | 生效日期:有效 | |
暂无 |
****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4〕178号
****生态环境厅关于**金星智控****公司中子活化检测技术及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中子活化检测技术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中心技术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4〕20号)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内容
你公司现租赁**省**市高新区柏堰湾路2299号**中科离子****公司3#(厂区)一层东侧部分区域,拟改建为中子源调试区、系统调试区、常规生产调试区及相关区域,用于开展中子活化检测技术及应用项目研发、调试、生产、销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附件)。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台GS-NAA1500型中子活化在线元素分析仪(内有1支DD中子发生器,最大管电压、靶电流分别为100kV、1.00E 4μA,中子强度≤1.00E 8n/s,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该项目符合辐射实践正当性的原则,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和辐射工作人员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我厅同意《报告表》的结论和拟采取的辐射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重点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防护方案进行建设,在保证建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实体屏蔽的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三)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中子源调试区、系统调试区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对设备的结构材料、更换器件、检测物料等进行剂量率监测,出现放射性废物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公司生产的中子活化在线元素分析仪应符合《报告表》中的性能参数和辐射防护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至用户单位使用,同时提示用户单位应当根据仪器周边的辐射水平做好分区管控工作。
****公司应按《报告表》要求购置相应的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满足核技术应用项目监测需要,对核技术应用场所及周围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同时做好记录分析工作。
****公司应构建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同时,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管理,安排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参加核技术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严格执行辐射从业人员个人剂量检测、体检等管理制度和辐射防护年报制度。
三、请在该项目启用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
****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