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四标段至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草原局以《****林业局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作业设计的批复》(固林草发〔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整合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
2.2 建设地点:****自然保护区及其生态关联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泾河水源地封禁保护、生态监测前端视频监控改造升级及传输光纤铺设、后台软件融合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七个标段
一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一标段;
二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二标段;
三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三标段;
四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四标段;
五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五标段;
六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六标段;
七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七标段;
八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八标段;
九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九标段;
十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十标段;
十一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十一标段;
十二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十二标段;
十三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十三标段;
十四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十四标段;
十五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十五标段;
十六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十六标段;
十七标段: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退化人工林生态修复)十七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外省投标单位根据本省情况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建造师。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1日23时59分,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一至三标段:2023年03月27日09时00分;
四至六标段:2024年03月27日10时00分;
七至九标段: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
十至十二标段:2024年03月28日10时00分;
十三至十五标段: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
十六至十七标段:2024年03月29日10时00分。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本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本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5.4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
邮编:756400
联系人:胡永强
电话:0954-****4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长**路(**巷)2号公建楼四楼
邮编:750000
联系人:方雪
电话:0951-****762、189****7477
2024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