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已按规定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异议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公示,现就对中标公示补充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75.71元
最高限价:****475.71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第一标段 | **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 ****475.71 | ****475.71 | 是 | ****475.71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县新宝公园位于****内,地处文化路、兴宝路、兴宝三路交叉口,****集团,东临**大地城小区。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1、新宝公园游园铺装、停车场铺装、**宣传栏、树池坐凳、户外座椅等;2、新宝公园绿化;3、新宝公园照明:包含庭院灯、射树灯、电缆、****电站等;4、新宝公园灌溉:包含摇臂式喷头、阀门、给水阀门井、灌溉井等;5、新宝公园**一座公厕。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5.5、工期:365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项目建设地点:****内
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补充内容
对本项目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补充,详见附件
三、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次中标公示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公示期限为三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75-****6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52137R
五、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9****5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平****示范区****医院西1000米**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方式:0375-****616 189****870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方式:0375-****616 189****8700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4日
●[中标结果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