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要求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1.LIS系统升级改造 2.PACS系统升级改造 3.健康体检信息系统 4.智能体检自助打印系统 5.耗材管理系统 6.EMRS医护一体化系统维保 7.自助机医保、军保接口 8.军队医疗岗位绩效津贴管理系统维保 | 150.00 | 实现各系统的基础功能、与HIS和自助机对接,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安装并调试完毕 | **省岢** | |
说明 | 1.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2.报价包括对所有需要的接口费用。 |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要求
自项目验收完毕之日起,乙方提供三年质保,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五、交货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2****1552
地址:**省岢**
单位名称:****
八、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