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3-14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国债渠道) |
标段编号 | ****002002 | 标段名称 | **市**区2024年度悦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悦来镇(国债渠道)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市**区2024年度悦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悦来镇(国债渠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以 2306-320684-01-155667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改造提升工程—悦来镇(国债渠道)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悦来镇;
2.1.2建设规模:改造提升1.09万亩,****泵站、灌区、路下涵、箱涵、机耕路、护坡、河道疏浚填埋、土地平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543.218512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泵站、灌区、路下涵、箱涵、机耕路、护坡、河道疏浚填埋、土地平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与其注册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业绩:投标企业自2019年3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的农田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金额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及完工证明或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农田水利类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虛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五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 | **** |
地 址: | **市**区**路 | 地 址: | **室**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郭女士 |
电 话: | 182****5285 | 电 话: | 159****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