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支流颉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支流颉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管理局以关于《泾河支流颉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泾审批发〔2024〕0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黄河流域六**生态功能区(**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泾**镇泾光村、余家村,香水镇沙南村,白马泉梁,344国道两侧,兴盛乡新旗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香水镇沙南村一治理区:栽植油松524株(高≥1.5米),山桃1046株(高≥1.5米),丁香523株;坡面种草1.5公顷,挂网喷播0.65万平方米,坡面养护2.64万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303米,排水边沟303米。
2、香水镇沙南村二治理区:栽植山桃817株(高≥1.5米),坡面种草8.88公顷,挂网喷播1.64万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740米,排水边沟740米,场地平整5.89万立方米。
3、泾**镇泾光村一治理区:栽植油松1468株(高≥1.5米),云杉1468株(高≥1.8米),挂网喷播1.6万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363米,排水边沟363米,场地平整1.76万立方米。
4、泾**镇泾光村二治理区:栽植油松27株(高≥1.5米),云杉27株(高≥1.8米),挂网喷播0.27万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80米,排水边沟80米。
5、 泾**镇余家村一治理区:栽植油松130株(高≥1.5米),云杉130株(高≥1.8米),挂网喷播0.23万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174米。
6、泾**镇余家村二治理区:栽植油松37株(高≥1.5米),云杉37株(高≥1.8米),挂网喷播0.22万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72米,场地平整0.3万立方米。
7、白马泉梁治理区:栽植油松554株(高≥1.5米),丁香554株,挂网喷播1万平方米,排水边沟150米,生态防火瞭望平台78.44平方米。
8、344国道两侧治理区:栽植油松523株(高≥1.5米),丁香523株,挂网喷播0.94万平方米。
9、兴盛乡新旗村治理区:挂网喷播2.54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只对三标段进行招标。
三标段:白马泉梁治理区、344国道两侧治理区、兴盛乡新旗村治理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参与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1日(**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认证中心****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公司电话:****980000(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标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城
邮 编:756400
联 系 人:赫广林
电 话:0954-****2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治平路36****银行东六楼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高艳丽、邵兴燕
电 话:0951-****771、199****6335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