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审核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审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略)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公告信息、评分方法、 | 原定开标时间为:(略)午 10:30(北京时间) 债市能力: 得分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供应商为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得5分;供应商为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行(或总部)提供的证明性文件、相应证书或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佐证,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专业能力:1.供应商(略),总行(或总部)具有相关业务专家且在全国范围内为省级财政进行过专项债业务培训,为全国各省市提供过发行辅导服务,得15分; 2.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备一定能力,为自治区范(略),得10分; 3.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性不足,需委托或绑(略),得5分; 4.供应商不(略),未提供过专项(略),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行(或总部)提供的(略),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 现变(略):2024年03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变更为:(略) 专业能力:1.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具有相关业务专家且在全国范围内为省级财政进行过专项债业务培训,为全国各省市提供过发行辅导服务,得15分; 2.供应商(略),为自治区(略),得10分; 3.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性不足,需委托或绑定(略),得5分; 4.供应商不具备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能力,未提供过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性文件、服务相关案例、专业度证明材料等,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略)商业107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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