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3-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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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第三标段 服务) 招 标 人:**** 二零二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131号】******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0422-04-01-741730)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系统( 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03 日 09 点 0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187.80元 最高限价:****3187.8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此项目为******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灰河谷店闸位于**县**南10km灰河下游的廉村镇谷店西村,闸址控制流域面积307. 5km2,河道长32. 7km,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和排涝为主的中型节制闸。 其中第一标段******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第二标段******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第三标段 搭建数字孪生平台;**谷店闸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第四标段******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监理标 (2)工期:10个月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服务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所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 第二标段:******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 第三标段:******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数字孪生平台 第四标段:******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监理标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 年 03月 14日至 2024 年 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 2. 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 3.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网址:http://ggzy.****.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 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政府采购政策。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委员会 联 系 人: 程女士 联系方式: 0375-****45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81990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明清街19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99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东街北段路东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66****75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66****759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投标人。 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2.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 2.3合格的投标人 2.3.1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2.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的全部费用。 4.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内容及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须知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采购人都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予以澄清,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根据投标人的延期投标意见酌情**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所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采购人将不予**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若投标人未提出书面延期投标意见且同意本项目开标时间,则采购人可以认为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通知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将不予延期。 7. 答疑会 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以应在电子交易交易系统中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项目实施方案 (6)“廉洁自律”承诺函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容进行完整报价。 9.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9.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有效期 1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0.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 1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2.资格审查资料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6.1.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16.1.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四)投标 16.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6.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 注: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16.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6.3 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6.3.1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16.3.2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16.3.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6.3.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6.3.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16.3.6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16.3.7 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16.3.8 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投标单位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7.2 投标单位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18.2投标单位修改或撤回已上传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章。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8.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 19.开标 19.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9.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19.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19.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9.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六)评标 20. 评标委员会 20.1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在招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定标办法独立完成评标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的正常评标工作。 20.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3.1 评标时,评委会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2 实质上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3 投标文件一经开标,供应商无权予以更正或撤回。 24.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24.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2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同意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的进行。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供应商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供应商不得拒绝。 25.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供应商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委员会及评标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 25.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6.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前3名的合格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合同授予 28.1 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28.2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做任何改变。 28.3 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书后24小时内,应予以书面确认。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造成的损失的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0.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如果中标,则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清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31.纪律和监督 31.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1.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供应商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1.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评标、定标原则 按照《****政府采购法》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监督: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评标委员会:****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在招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定标办法独立完成评标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的正常评标工作。 四、评标纪律:(评标现场宣读) 五、评标规则:采取百分制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出现并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评标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评委会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进入详细评审(打分程序): (1)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的; (2) 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工期、质量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 其它实质性偏离或不响应招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况的。 2.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了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投标文件中数字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进行校核。并对算数上和累积运算上的差错给与修正,这种修整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结果。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评标委员会不对无效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主动进行的一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 3.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投标文件做进一步评审与比较。 4.评标保密 在确认中标供应商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凡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如果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的评标过程或定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后。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计分过程中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之外确定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7.评标的标准如下 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后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评标的基本分为100分,评审打分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以最终双方约定的为准) 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 2、服务方式: 。 3、工期: 。 4、双方要求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技术方案中确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并付诸实施。 (2)接受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方案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并付诸实施。 (3)成果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甲方。 (4)报告形式:纸质版 份,电子文件 份。 (5)技术资料保密,并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 1、****研究所需基础资料; 2、做好配合工作。 乙方: 1、负责向提供技术方案; 2、负责完成项目并提供成果; 3、配合甲方对成果进行解释; 4、负责完成成果的评审及验收; 5、涉及外业量大或特殊技术问题,可以委托第三方协助进行。 三、合同履行期限: 。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验收标准:以满足相关规范及合同内容合格及以上要求。 验收方式:甲方收到成果后,组织专家审查、验收。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共计 万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银行开具的合同总价款100%的预付款保函及发票,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条约定,由于乙方原因,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5%。 2、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约定,由于甲方原因,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5%。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填写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三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是搭建数字孪生平台,包括数字底板、模型库、知识库三部分建设内容。 数据底板:集成整合**谷店闸现有信息化数据**,建设多维多时空尺度的防灾和水**调度数据模型,构建基础数据、监测数据、业务管理数据、地理空间数据和水利专业模型数据,为数字孪生**谷店闸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数据基础。 模型方面:包括水利专业模型及可视化模型,重点构建**谷店闸预报调度、右总干渠渠道预报调度模型、水**配置模型、水**调度模型等。 知识库:重点构建业务规则库和专家知识库,如典型洪水预报方案、洪水调度方案、专家经验库、历史场景模式库及历史典型洪水过程等。 二是**谷店闸业务应用系统开发,重点强化**谷店闸防洪调度、闸水**管理与调配等“四预”功能,构建防洪调度、灌溉抗旱、水**管理与调配等业务应用和数字化模拟预演场景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 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愿意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廉洁自律”承诺函 ****: 为积极配合****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单位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并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1. 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 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 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 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 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 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 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 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 贵单位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单位相关人****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处理(包****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附件一 1、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二 投标内容汇总 投标人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地址: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等复印件。 附件三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各省、自治区、****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详见下表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四 ****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2〕81号 各省辖市、省****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 号)精神,破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财政厅 ****信息化厅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 号)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附件五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联合会,**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联合会: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采购中心,****采购中心,****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 各供应商: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