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番禺区第八人民医院、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二级医疗机构等级(中标公告)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广州(略)
番禺区卫生健康(略),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番禺区第八人民医院、海珠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工作规定,我委组织对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番禺区第八人民医院、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二级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经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分、结果公示,该三家机构通过等级评审,确定为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评审结果有效期为四年,从(略)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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