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略),本项目属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略)受(略)委托就(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略)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元 |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7:00)。
(2)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邮寄或以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形式报名
(3)发售地点:(略)二楼。
(4)磋商文件售价:(略)
(5)邮箱:(略)
(6)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略)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d)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六、此项目为非财政审批项目。
七、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2024年3月26日9:00,地点:(略)办公楼B区317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2024年3月26日9:00,地点:(略)办公楼B区317会议室
响应文件:(略)
勘查现场: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勘查,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勘查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九、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略)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略);
质疑答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十一、采购(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cn/)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
附件信息: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