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处****—****年张疃路绿化养护和桐荫公园养护管理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园林处****—****年张疃路绿化养护和桐荫公园养护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略):
1、将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注(1)“响应(略)(成交)查询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合同及项目已(略)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上述证明材(略)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删除负责人业绩中注(2)描述。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项目负责人(略)(4)合同中服务期限必须全部履约完成,否则不予认可,”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项目已完工证明 道路景观(略)
答:(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2)供应商提供的道路景观工程业绩服务内容中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且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后(略)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或林业或园艺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园林或园艺或林业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得 4 分;” 请问:我单位城市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光明路金科世家小区东大门往南200米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