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交通安全 文明同行”主题实践活动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交通安全 文明同行”主题实践活动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
项目成交金额:62075元 | |
①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 推进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职能工作有效落地,强化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区家庭、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本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 ②提升居民交通安全知识技能,降低违规违章现象 各种接地气活动的开展,让社区居民从各种维度接触交通安全教育,培养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安全技能,从而有效提升交通安全素养,达成减少闯红灯、酒驾、逆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目的。 ③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随着区域城市更新进程加快,城市车流量越来越大,****社区居民交通意识淡薄,道路交通事故易发,通过情景体验式安全教育,增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项目实施内容: ****社区挑选2个点举办2场“交通安全 文明同行”主题实践活动。活动2场,每场4小时,每场服务人数150人次,服务人数共计300人次 1.了解基本的交通设施; 2.学习有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小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中保护自己; 3.关注身边的交通现象,形成初步的交通安全意识; 4.了解交通事故给个人、家庭和国家带来的灾难和损失; 共计300人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 **市**区**大街401****社区
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5-****4486
电子邮箱:****@qq.com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5日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