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数字新媒体系统(一期)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文旅数字新媒体系统(一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有关招标人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以及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附件2.技术和服务要求 海峡二桥多媒体装置 设备名称:门禁控制系统 主要参数/性能指标:门禁控制管理软件及门禁控制一体机(可识别指纹、IC卡),满足GB35114安全加密,门磁力锁,出门开关、门禁电源及安装辅材。 2、附件2.技术和服务要求 ****中心多媒体 设备名称:门禁控制系统 主要参数/性能指标:门禁控制管理软件及门禁控制一体机(可识别指纹、IC卡),满足GB35114安全加密,门
根据GB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为视频设备国家规范,不适用门禁设备,无法提供。
答:上述“满足GB35114安全加密”引用标准有误,予以删除。
2、附件2.技术和服务要求清单汇总表第二条“项目建设其他费用”里的第2点“项目功(性)能测试费”,未明确具体事项。
是否指中标人对各个子系统的硬件设备检测、系统调测、系统功能测试、自检等,非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费。
答:上述“项目功(性)能测试费”为自检费用,与业主委托的第三方项目功(性)能测试不冲突。为避免歧义,上述“项目功(性)能测试费”予以删除。
3、附件2.技术和服务要求 播控中心 设备名称:数字播控系统承载服务器, 主要参数/性能指标:第4.支持PCIE、RS232串口授时,内置高精度授时型GPS/BD双模接收机,提供操作系统上位机校时软件,对计算机进行自动校时; 建议删除此功能
服务器作为**存储、管理、云服务使用,不需要同步播出、校时服务。
答:上述“支持PCIE、RS232串口授时,内置高精度授时型GPS/BD双模接收机,提供操作系统上位机校时软件,对计算机进行自动校时”为数字播控系统承载服务器非必要参数,予以删除。
4、项目业绩及其证明材料(若有)中需提供竣工备案编号。
竣工备案编号:是指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后,由建设单位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项目编号。它是该工程在四库一平台上进行备案登记和查询的唯一标识。此项目为信息化工程项目,并非每个项目需进行备案,因此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编号。信息化项目一般对业绩的要求为: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竣工验收报告。
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商务文件的“项目业绩”评标项目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填写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项目业绩及其证明材料(若有)”,未明确要求的内容可用“/”表示。
5、招标文件中第23页“14.编写要求”中14.3项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
由于投标文件上传投标平台后才自动生成页码,故在制作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无法确定。
答:因电子平台格式原因,投标人无需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
6、附件2——海峡二桥多媒体装置 ****中心多媒体装置——5.1项机房动环监控主机——参数第3条。
机房动环监控主机无“红外发射≥2路”参数。
答:上述“红外发射≥2路”为机房动环监控主机非必要参数,予以删除。
7、招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组成与投标平台制作软件的目录结构不同
招标文件第103页联合体协议书(若有)、第127页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第129页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无法在投标平台制作软件中添加。
答:“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不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投标情况自行填写“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8、招标文件P56页“视频演示1”、“视频演示2”、“视频演示3”要求以录屏形式演示。
录屏演示形式无法在投标软件平台提供
答:“演示视频1”、“演示视频2”、“演示视频3”采用U盘储存,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以U盘形式提供,视频资料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手持授权书(格式自拟,应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密封要求如下:
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不得**;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要求时能原封退回。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招标文件在第三章“一、综合评估法”中明确3.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的A技术文件满分50分;B商务文件满分25分;C报价文件满分25分。
2、招标文件资格标准审查材料中,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商务文件的“企业实力”评标项目的评标办法描述“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与项目需求相关的软件著作登记证书(如远程监控系统、多媒体装置运维系统、3D显示系统等相关专利证书),每提供一项加1分,本项满分3分。”调整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与项目需求相关的软件著作登记证书(如远程监控系统、多媒体装置运维系统、3D显示系统等相关软件著作登记证书),每提供一项加1分,本项满分3分。”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