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千路869号三幢一单元18楼4号(仅限用于行政办公、联络通讯)
成交金额:28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度电梯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电梯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 2.维保内容 2.1基本要求 (1)维保周期:每14日/次; (2)维保内容:对电/扶梯进行日常保养、维修、调控和应急处理等。维护保养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相关要求执行,包含半月,季度,半年及年度。****检验所****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安排的临时相关检查及试验。维保包含电梯空调的维修和清洗(保证电梯空调的正常使用,免费提供零配件及材料,维护保养内容包含系统加氟、清洁冷凝器、蒸发器、过滤网、以及保温处理,更换电容、热保护器、开关等); (3)电梯易损配件和常用配件的免费更换,800元(含)以内的配件免费更换及维修,800元(含)以内的配件清单详见附件2。800元以上的配件需更换,供应商需立即提交书面报告给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配件的购买,供应商并有义务协助采购人购买有关材料及鉴定购买材料的品质,且不能另收费用。配件买回之后的安装及电梯调试、修复等工作由供应商负责。如采购人在供应商处购买的配件,则被更换配件在质保期内损坏再更换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其中22台电梯带有物联网系统(E-Cloud 故障报修系统,厂家:西继迅达),“系统使用年费”已包含在本次采购总金额中,该笔费用由供应商向系统厂家协调并缴纳。 2.2人员要求 (1)供应商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采购**常工作时间为准),固定2人以上维保人员驻院维保(采购方提供相应办公场所); (2)供应商在接到报修时,正常工作期间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夜间及周末值班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同时对处理结果上报管理人员。对产生保外费用的维修及更换时,需提供情况说明、维修方案及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再实施; (3****医院正常运行,电/扶梯出现故障时,供应商维保人员需要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理,因配件等其他原因,停梯维修周期超过1天的需向采购人进行上报; 2.3资料移交:供应商在维保周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以下资料:维修记录(每次)、维护保养记录、培训记录(供应商内部专业培训,每季度不低于1次)、保外零配件更换记录及验收单(每次)、维保周期设备开机率及年度分析报告(注: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格式整理成册)。 2.4其他要求 (1)供应商配备维保人员,并24小时电话响应; (2)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支持,如操作培训、日常清洁保养培训等; (3)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或上级部门的检查和临时工作安排(如电梯控制、分层、开关等); (4)供应商配合和协助采购人管理人员,对电梯档案进行日常管理; (5)供应商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由供应商代办报检至领取合格证期间手续,相关年度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供应商需在院内备存常用配件,尽量减少因无配件原因影响电梯正常使用; (7)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人提出在维保或巡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方案; (8)维保期间由供应商为在用电梯购买保险; (9)维保期间若出现故障等导致困人,在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后需在10分钟内解困人员,若需盘车则需在30分钟内解困人员; (10)若在维保期间因电梯故障导致事故或纠纷,采购方有权根据核实情况及影响对供应商进行扣分和经济处罚。 (11)供应商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关于的电梯相关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查和记录(底坑、机房等)、控制、****公司安装或维修(监控、梯控、信号等)。 2.5考核标准 采购人安排专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每台电梯的资料、维修质量,正常使用率、应急时间,服务态度等,并以以上指标制定考核系数,预留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质保金,若乙方在服务期间未达到约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按比例扣除质量保证金(相关考核内容和分值见附件1,以95分为合格,低于95分按比例扣除质保金;****管理科室及使用科室)。 注:95-100分为:合格(全额支付质保金);75-94分为:及格(每扣1分,扣质保金总金额的5%,扣完为止);75分以下为:不及格(直接扣除30%质保金)。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 采购人安排专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每台电梯的资料、维修质量,正常使用率、应急时间,服务态度等,并以以上指标制定考核系数,预留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质保金,若乙方在服务期间未达到约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按比例扣除质量保证金(相关考核内容和分值见附件1,以95分为合格,低于95分按比例扣除质保金;****管理科室及使用科室)。 注:95-100分为:合格(全额支付质保金);75-94分为:及格(每扣1分,扣质保金总金额的5%,扣完为止);75分以下为:不及格(直接扣除30%质保金)。 |
五、评审专家名单:喻晶冰、罗德剑、程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4,300.00元(大写:肆仟叁佰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县重龙镇迎宾路92号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方式:0832-****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007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