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3号楼三层房屋出租
500出租面积(㎡)
办公房屋用途
3年出租期限
3层所在楼层
3.5元/㎡/天租金底价
基本信息
坐落地址 | **市-**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3号楼三层 | |||
整栋建筑情况 | 建筑物类型 | 楼房 | 总建筑面积(㎡) | - |
楼层总数 | 地上11层 | |||
待出租房屋情况 | 出租面积(㎡) | 500 | 所在楼层 | 3层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权属证明文件 | 已取得 | 房屋用途 | 办公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承租权 | - | |
装修情况 | 其他 | 装修情况补充说明 | - | |
已用于抵押或存在其他情形 | 无 | 详细说明 | - | |
基础设施条件及周边环境 | 水、电、电话、独立卫生间、中央空调、宽带、停车场、安全监控、电梯、车位 | |||
出租事项审批(决策)方式 | 本单位自主决策 |
出租人承诺
我****政府采购网房屋出租信息系统公开进行房屋招租,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拟出租房屋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其他合法证明;
(二)对所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合法使用权或者管理权;
(三)依法应征得房屋他项权利人同意的,已取得同意;
(四)已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或决策程序;
(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
二、本单位已在正式披露中,如实披露房屋是否是“出租中”(涉及优先承租权),以及是否存在抵押及其他情形(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不存在故意隐瞒影响房屋租赁重大事项的行为。
三、本单位充分了解本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房屋出租相关要求,对自身或授权的出租代理人在系统中填报及公开披露信息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准确性负责。
四、本单位负责对资格审查、交易终止、扣除保证金等行为进行解释和举证,对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的评价规则标准和过程的公平、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 3.5元/㎡/天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出租期限说明 | - | |||
预计签订合同期限 | - | |||
交付时间 | 合同为准 | |||
免租期 | 30 日 | |||
用途及装修限制 | 用途要求 | 办公 | 装修改造 | 不允许 |
装修具体要求 | - | |||
租金(押金)支付及调整 | 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账户名称及账号以合同约定为准。 2、支付间隔:租期3年,一季一付。 | 租金调整方式 | 租赁期内租金单价不调整 |
押金标准、支付时限等要求 | 1、押金额度:缴纳月度租金额度为押金 2、支付时限及方式:按合同约定一次性足额支付押金与首笔租金,与租金支付方式相同。(或 自合同签订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押金,不足部分与首笔租金一并支付) | |||
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及说明 | 水,电,网络通讯,物业费,有线电视(1、水、电、燃气单独计量,****公司部门缴费; 2、网络、有线电视自行报装,费用自付; 3、空调供暖,由出租人/物业代收代缴; 4、物业管理费标准根据合同确定(含电梯使用维护、公共区域保洁维修、大厦安保); 5、公用车位计时收费,****公司协商另行租用固定车位; 各项费用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 |||
承租人资格要求 | 是否进行资格审查 | 是 | 联系人 | 陈科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 2024-04-01 17:00 | 审查结果反馈截止时间 | 2024-04-04 17:00 | |
审查不通过是否允许补正材料 | 是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要求 |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事业单位。 | |||
申请所需提交材料及说明 | 1、法人提供有效****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影印件。 |
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网上竞价 | 起始价格 | 3.5元/㎡/天 | 最小加价幅度 | 0.01元/㎡/天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4-08 09:00 | 自由报价时长 | 1天 |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4-09 09:00 | 限时竞价时长 | 2分钟 | |
符合条件承租人最低数量 | 3 | 其他说明 | - | |
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收取 | 否 | 保证金收取方 |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见)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保证金处置及退还方式 | - | |||
保证金扣除情形及规则 | - | |||
保证金免责声明 | 1、保证金由出租人自行收取或出租人授权方代为收取,最终责任人为出租人,平台不代为收取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出租人、出租人授权方和承租人因保证金的收取、处置、退还、扣除等产生争议,出租人须出面协商解决。 | |||
交易服务费 | 平台不收取交易服务费用 |
预约踏勘
组织集中现场勘查 | 否 | 每时段预约单位数量限制 | - |
联系人 | 陈科 | 联系方式 | 185****3230 |
集中踏勘开始日期 | - | 集中踏勘结束日期 | - |
集合地点 | - | ||
踏勘说明 | - |
位置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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