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专注于生猪全产业链经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荣获“**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强”等荣誉称号。神华公司坐落于**省******工业园,主要从事饲料加工、种猪繁育、生猪屠宰、肉制品深加工及冷链物流等。目前公司已建成年5万头良种猪养殖、20万吨饲料生产、200万头生猪屠宰和3万吨肉食品深加工的能力,基本实现产供销“一条龙”产业化经营。
特别声明:中标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40天执行中标价格,后期执行2次/月的调价机制。
1、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方约定的时间段内,必须按投标产品对应的金额足额缴纳,逾期或者投标保证金不足者,招标方视为无效投标方,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无论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公司或个体户本人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方指定账户,汇款方名称与投标方名称必须保持一致,未中标的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付款方;
3、暗标竞价:本次招标采取二轮制中标或淘汰机制的规则,现场投标,投标方报价必须为具体数字,模糊报价者无效,报价高者中标。
1、本次招标活动中,对干预招标**常招标活动的投标企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纳入招标方终身黑名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招标方依法进行诉讼和维权;
2、参与投标的证件与中标后的合同签署所需证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方视为无效中标方,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3、竞标纪律:现场书面投标,允许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人进入会场投标竞价,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投标现场。严禁投标人诋毁打压其他竞标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竞标,否则,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1、产品接收:此次产品,中标方必须是统货接收所中标的所有产品(含残、次品);
2、合同期限和合同期内议价机制
2.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生效日起延续到下一次招标之日止为合同周期;
2.2、中标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40天执行中标价格,后期执行2次/月的调价机制。
1、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猪副产品买卖合同》。截止到2024年3月29日16:00点前未签定合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公司签订《生猪副产品购销合同》、《生猪副产品安全生产协议》、《生猪副产品加工要求与费用协议》和《廉洁协议书》;现有**客户签订合同次日产品交接,新中标客户,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产品交接。
3、单独经营:合同期限内,中标公司不得将产品的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公****公司,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公司****公司有相关的民事、债务等纠纷,均与招标方无任何关联关系;
4、产品销售约定:本次招标的产品,招标公司享受有50%的优先回收销售权,****公司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其回购价,按当期市场行情,进行议价执行;
1、依据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副产品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违禁药品,一经查出,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走法律程序,除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外,招标方保留追诉权;
2、中标方工作****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有违反规定,我方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处罚直至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如有工伤、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等,****公司无关;中标方和招标方的工作人员发生经济往来,****公司无关;
4、中****公司商标和LOGO信息的包装物,违反的,招标方将依法追究侵权的法律责任;
5、中标方生产需使用的水电、能源等所产生费用均为有偿使用;
6、涉及发货产品的“动物检疫标签”需出资购买;
7、中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规范操作,保障食品安全,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我方无关。
,()附件
招标账户:****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340********053010042
备注:所投标产品名称
汇款查询:谢沙 187****7058
投标报名咨询:李**:159****6333
****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