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社区(长阳**)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目的
旧**改建。
(三)征收范围
位于**区**镇街,****路,南至长阳路,西临**路,北临石化三生活区。
(四)调查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1196.38平方米(最终以实测为准),征收总户数约1308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87147.89平方米(具体数据均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项目名称
****社区(长阳**)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目的
旧**改建。
(三)征收范围
位于**区**镇街,****路,南至长阳路,西临**路,北临石化三生活区(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四)调查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1196.38平方米(最终以实测为准),征收总户数约1308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87147.89平方米(具体数据均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房屋征收部门
**市**区**改造更新局。
(六)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政府****办事处。
(七)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
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公有房屋承租人是指与公有房屋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政府规定标准租金的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承租人除外。
(八)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的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记载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九)评估时点
本项目预评估时点为《采取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实施房屋征收的公告》之日,正式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十)征收签约期限
本项目预签约期限为6个月,自被征收房屋预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正式签约期3个月,自被征收房屋正式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三、住宅房屋补偿
(一)补偿方式和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公有住宅房屋,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本项目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 77号)评估确定。
1.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
2.房屋产权调换: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给予建筑面积补助,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2%。
建筑面积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12%×产权调换房结算单价(如产权调换房单价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计算)。
(3)产权调换方式及选房原则: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公有住宅房屋,依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按照“一证一套”(产权共有的视为“一证”)选取产权调换房屋,本着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确定选房顺序。
(4)产权调换房源:
就地还建项目:****社区,产权调换房套数:450套,户型: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二厅,面积为65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管理部门实测为准),交房期预计为36个月,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本项目被征收户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12%,安置面积就近靠档。
就地还建产权调换房结算价格为9600元/平方米,超过本项目被征收户安置面积部分结算价格为交房时市场评估价。
(5)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可提供的其他房源。
3.货币补充性房源:
(1)杨春湖畔位**山区杨春湖公园以北,**大道以南。房源套数:50套,户型:二室二厅、三室二厅,建筑面积为78平方米至116平****管理部门实测为准),现房,交房标准为全装修房,全装修房结算单价为16000元/平方米(单价组成:毛坯房单价为13500元/平方米、全装修单价为2500元/平方米)。
(2)城投﹒秀水青城位于**区**大道与建设十一路交汇处。房源套数:50套,户型:二室二厅、三室二厅,建筑面积约为83平方米至133平****管理部门实测为准),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结算均价为12800元/平方米。
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以上补充性房源的,按照货币方式补偿,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