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略)智能调度系统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1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需采(略),对监控、物联网传感设备进行集成融合,实现现场感知、数据融合、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等功能需求。
2.2合同履行期限:(略)
2.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法规规定和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4.单一来(略)
移动公司前期已经部分承担了入驻单位的互联网出口、服务对象、外设机构、互联网等业务,同时调度平台都在使用移动公司互联网专线,保证互联网业务不中断。鉴于更换通信线路进行线路交割时容易引起网络中断,导致无法正常办公和使用在线运行的软件系统,造成(略),且更换通信线路会产生额外的成本,为确保调度平台在原有通信线路基础上正常办公,保证信息化通信保障服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同时考虑到本项目通信线路服务提供具有专有性,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略)
2.供应商地址:(略)
三、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张凤芹 | 安阳市文峰区财政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靳小玉 | 安阳(略)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郝海波 | 安阳市殷都区教育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略)),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略)
1.采购人:(略)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