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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小将镇巧英湖村房屋租赁项目,经******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公开发包,选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该项目坐落在**县**街道贡熙路161-162号、163号、165号、167号共四间;分为四个标段一标(161-162号88m2)、二标(163号41m2)、三标(165号41m2)、四标(167号41m2)四个标段分别发包。
1.2承租年限:三年。
1.3承租标底:标段一75000元/年,标段二35000元/年,标段三35000元/年,标段四35000元/年。
投标方式: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的形式进行,在不低于底价基础上按最高价者中包,报价尾数以百元为准。如最高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
承租者要依法经营不得私自转租,不得在标的物上用于生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有害物品,噪音、粉尘不得超标,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在承租期间如遇维修、水电耗费、物业费、营业税等一律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发包方不负一切责任。
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中包人在领取中包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承租款并签订合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包保证金2000元不予退还。第二年承租款在第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以此类推。
5.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办理报名时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间为2024年 3 月 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镇社会****中心****政府对面)。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开标时间为2024年 3月28日上午10:00;
****镇社会****中心****政府对面)。
5.竞包保证金:2000元;若未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若中标,待合同签订完成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县****管理中心-巧英湖
账 号:201********4376000131;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小将支行。
公司打款须开具退款收据,收据抬头为****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159****8455
发包人:****(盖章)
日 期: 2024年 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