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网福建福州闽清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施工)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A****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
2.3. 招标(略):
(1)工程类别: (略)
(2)招标类型: (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87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略),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略)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3-19 09:00:00 至 ****-03-25 09:45:00 通过 (略)(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略)投标保证(略),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 ③或银行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形式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4-12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略)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8号,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略),传真:/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https://(略)cn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新城)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