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内一科扩建储物间项目
2.最高限价:(略)
二、投标人参加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响应供应(略)
2)响应供应(略)
3)响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响应供应商(略)
5)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
1.资格审查文件(审查(略))
2.加盖公章的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
3.供应商或生产商售中、售后承诺书(包括免(略))及联系方式(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要求:
1.工期要求:工期 7 天,夜间施工。供应商必须在工期内保质保量施工完毕,及时验收。如遇不可控因素造成工期延误需经采购人确认说明,否则逾期一天完工,按合同金额每日扣除 5‰ 工程款。
2.工程材料及质量:工程所需的一般工程材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供应商需对自己负责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材料进场时需经采购人验收认证,供应商采购的主材价格、颜色、(略)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由于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供应商承担。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及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工程质保:供应商承接维修工程质量保修一年。保修期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无偿免费维修,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3天内维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维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于罚款。
4.施工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签订的《合同》及施工方案等施工,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施工过程若有施工项目需要变更,供应商得主动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认可签证后方可施工。供应商应遵守建筑行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略)范,因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备的损坏等一切事故,均由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在投(略),如有虚假,院方有权立即解除合作,并由供应商赔偿对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付款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六、报名时间:(略)午17:00;
报名地点: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总务保卫科(九江市浔阳东路65号行政办公楼3楼总务保卫科);
联系人及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