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标的委托方为****,土地用途为用于马铃薯或甜菜种植。标的资产无租赁,具体土地面积、种植要求等相关信息见附件。 2、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耕地租金总额,付清后方可签署耕地租赁合同。****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或部分租金逾期付款,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扣除竞租保证金; 3、双方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必须种植马铃薯,不按规定种植马铃薯的,收回承租方承租使用的土地,承租土地耕地租金不予退回并且终止合同。(种植马铃薯的) 4、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 5、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按10元/亩向最终承租方收取卫生押金(保证金),押金用于规范承租方用药等事宜,地里、地边不能有农药包装物等垃圾存在,不能有农药残留影响下茬作物,不能有草荒,不能有大面积没起作物垄台,收获后保持地里干净,由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如不合格待乙方清理干净后方可退回,否则将扣除其押金,押金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 6、所有出租耕地标准为茬地,其中种植马铃薯地块挂牌价水浇地650 元/亩(不含翻耙费用)、旱地550元/亩(均不含翻耙费用),为保证整地质量,公****公司统一完成翻耙作业,向承租方另外收取翻耙费用 40 元/ 亩,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署后5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翻耙费用。 7、水浇地灌溉费单独收取,浇一遍水按照20 元/亩收取,承租方需要灌溉时须提前向出租方提出灌溉申请,承租方必须预交足额的灌溉费用,才可进行灌溉作业,承租方如未及时足额缴纳灌溉作业费,出租方有权拒绝为承租方进行灌溉作业。因承租方未及时足额向出租方缴纳灌溉作业费,造成灌溉延期或未灌溉而遭受旱灾等其它灾害减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再测量地块面积,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租保证金。 9、竞租保证金按照100元/亩收取,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11、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元/亩,代表每亩耕地应当支付的价款,本项目挂牌价为每亩耕地应当支付的租赁底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