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和田分公司2024年自有房屋资源置换业务量认购项目,(招标编号:GXTFZB-XJDX-2024102),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略)
1.1 招标内容
自有房屋资源置换业务量;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具体网址链接:https://(略)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 enString=a0af62f1b(略)1b(略)。
1.2标包划(略)
①最(略)
本项目设置最低认领目标,投标人认领(略),小于最低认领目标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②标包划(略),本项目可兼投可兼中,投标人最多被推荐为3个门店位置(最多两个标包)中标人。
标包名称 | 区域 | 门店位置 | 专业渠道一级 | 面积(㎡) | 单价(月/含税) | 全年租金(元/含税) | 最低(略)(月) |
标包一 | 洛浦县 | 电信公司家属院楼下面门面房1 | 商圈 | 32 | 70 | 26880 | 19 |
电信公司家属院楼下面门面房2 | 商圈 | 20 | 70 | 16800 | 12 | ||
洛浦县恰尔巴(略) | 农村 | 35 | 25 | 10500 | 8 | ||
标包二 | 民丰县 | 民丰县城兰帕北路16-2号 | 商圈 | 25 | 26.67 | 8000 | 6 |
民丰县索达东路4号 | 商圈 | 75 | 51.11 | 46000 | 33 | ||
民丰县索达东路2号 | 商圈 | 76 | 47.92 | 43700 | 31 | ||
标包三 | 墨玉县 | 墨玉县电信公司办公楼下面门面房 | 商圈 | 123.8 | 55.04 | 81767 | 58 |
墨玉县喀尔(略) | 农村 | 29 | 20.11 | 7000 | 5 | ||
电信公司3号家属楼下面3-53 | 商圈 | 78 | 55.04 | 51517 | 36 | ||
电信公司3号家属楼下面3-52 | 商圈 | 156 | 55.04 | (略).88 | 72 | ||
电信公司3号家属楼下面3-51 | 商圈 | 78 | 55.04 | 51517 | 36 | ||
标包四 | 皮山县 | 皮山县中心机房下面的门店 | 商圈 | 30 | 37.5 | 13500 | 10 |
皮山县皮西那乡乡政府对面门店 | 农村 | 18 | 14 | 3024 | 2 | ||
标包五 | 于田县 | 于田县电信公司家属楼下左边第四个门店 | 商圈 | 81 | 30.83 | 29970 | 21 |
1.3租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略),根据中华人民(略),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 信誉要求:
2.1.2.1 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2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国家企(略):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3 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略),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2.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略)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略),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略)
(14)(略)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略)
(16) 其他按照《中(略),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略),该标包或招标(略)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各投标人(略),招标人保留核查(略),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 资格(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3 月 19 日10时30分至2024年 3 月 25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略),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 投标人注册”。
4.2.2 招标文件费用:(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略)(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4 月 8 日10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 (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略),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 (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略),并确保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 办理 ”。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略)
服务邮箱:(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报名联系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略)(盖单位公章)
2024年 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