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 |||||||||||||||
(略)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项目法人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 招标人为**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泓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略) | |||||||||||||||
2.1 建设地点:(略) | |||||||||||||||
2.2 建设规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亩,**高标准农田面积为****亩 | |||||||||||||||
2.3 合同估算价:(略) | |||||||||||||||
2.4 计划工期:(略) | |||||||||||||||
2.5 标段划分:**县202(略) | |||||||||||||||
2.6 招标范围:(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略)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03月20日 00时00分至****年04月09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102.28:****/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略)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略):****/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略)。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项目总投资:(略).00元,本标段(略).49元;2、系统模板无法更改,以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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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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