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和西北路部分区域内涝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市**区张前路和西北路部分区域内涝治理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市**区张前路和西北路部分区域内涝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张前路和西北路部分区域内涝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区张前路(辛吉街-虹港路段),西北路(中华路立交桥-台子桥段)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研究院****公司 | 杨丽君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87430 | ****8022.370000元 | 1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94.6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公司 | ****公司;****公司 | ****公司;****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丽君 | 李怀鑫 | 丁越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杨丽君 | 李怀鑫 | 丁越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缪永刚 | 邹秀兰 | 付忠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给排水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 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87430 | 宁264********07394 | 赣236********86377 | ||||||||
投标报价 | ****8022.370000元 | ****8136.050000元 | ****9911.3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94.62 | 93.21 | 93.2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研究院****公司 | ****公司;****公司 | ****公司;****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一、****;****研究院****公司业绩:1、东北**纪念****广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2、**街道刘家村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3、**市**区五龙背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热源厂及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总承包(EPC);4、察右中旗科布尔镇集中供热系统“冬病夏治”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EPC)。 二、****公司;****公司业绩:1、**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2、**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EPC工程总承包;3、**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市内涝积水点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挡浸沟上游截污工程EPC施工总承包;4、****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项目****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一期)和****社区场镇品质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三、****公司;****公司业绩:1、、**区主**城市排水管网排查、雨污水分流、化粪池清理整治暨溢流物防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四标段;2、**市**东路(昆仑路—海山路)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3、**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4、绕城南十字干道、**大道绿化工程EPC。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