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吨拉臂钩车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项目标段名称 | 31吨拉臂钩车采购项目 | 最高限价 | 单价限价为 65.8万元/辆(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63.2万元(含税)。 | |||
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45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9****4362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单价(元/辆)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
第一名 | **** | ****428.00 | 558107.00 |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 送抵**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第二名 | **海沃****公司 | ****200.00 | 586300.00 |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 送抵**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第三名 | **中联****公司 | ****000.00 | 588000.00 |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 送抵**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业绩信息: 1****政府采购设备购销合同(甲方:**市**区固****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22日); 2.政府采购合同(甲方:****管理局,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17日); 3.****环卫处25T勾臂车采购项目合同(甲方:****管理处,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8月10日); 4.****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合同(甲方:****管理处,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6月15日); 5.****管理委员会垃圾压缩转运及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供需合同(甲方:****管理委员会,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6月5日); 6.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开发区****管理处,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7.光大****公司与****关于盛泽镇垃圾转运系统授权经营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买卖合同(甲方:光大****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8.大型拉臂车项目合同书(甲方:****管理局,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8日); 9.产品买卖合同(甲方:******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30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海沃****公司 投标人业绩信息: 1.采购合同:****处理厂辅助设备采购(分包一)31吨拉臂钩车(甲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2月17日); 2.Ⅰ型、Ⅱ型密闭转运车采购合同(甲方:**市固****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27日); 3.采购合同:31吨拉臂钩车(分包二)(甲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8日); 4.**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生活垃圾收运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合同(甲方:****建设局,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27日); 5.采购合同:31吨拉臂钩车采购(甲方:**市**区****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6.采购合同:31吨拉臂钩车采购(甲方:**市**区益川****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7.采购合同:31吨拉臂钩车采购(甲方:**市****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8.采购合同:31吨拉臂钩车采购(甲方:**市**区****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联****公司 投标人业绩信息: 1.****集团****公司设备采购合同(甲方:****集团****公司****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17日); 2.****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服务中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6月9日); 3.**分类减量综合体转运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甲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4.设备采购合同(甲方:**市城投环境****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28日); 5.产品买卖合同(买受人:**县****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3-****4520)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2024年3月1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3月19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