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抖音制作及微信推广
【招标公告】**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抖音制作及微信推广
1 | 项目名称 | **米(略) |
2 | 项目受理编号 | F****(略)74S |
3 | 项目概况 | 拟对**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抖音、微信视频号官方运营管理服务及推广 |
4 | 项目业主 | **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
5 项 目 要 求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质要求: 1.具有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能力(具体以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确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其他要求 | ||
其他说明 |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略))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
是否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 是 | |
证明材料明细 | 一、供应商应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 |
6 | 公开选取开始时间 | ****-03-25 10:(略) |
7 | 参与项目截至时间 | ****-03-25 10:(略) |
8 | 供货时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略)。 |
9 | 项目预算总价(元) | 269(略)0.(略) |
10 | 成本指导价(元) | |
11 | 货物名称 | **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抖音制作及微信推广。 |
12 | 参数要求 | 详见附件。 |
13 | 选取方式 | 随机选取 |
14 |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 (略) |
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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