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略)振兴生态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标段(**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使用林地报告第三方编制机构选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使用林地报告第三方编制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略)
1.项目管理机构(招标人):(略)
2.项目名称及总投资:**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乡村振兴生态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标段(**河流域生(略)),总投资18143.07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公司自筹。
3.建设地点:**侗族自治县亚鱼乡、田坪镇、麻音塘街道、朱家场镇、(略)
4.比选内容:**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乡村振兴生态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标段(**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作业调查设计等工作。
5.主要工作内容:第三方编制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核实、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调查设计,配合办理使用(略),并且经过(略),在业主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取得省林业局颁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及采伐许可证。
二、报价方式
根据相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文件实际面积或长度计算取费,取费标准参照《**省林业行业调查规划设计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黔林建协[2017]3号)下浮50%作为拦标价,报价为包干价,费用由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采伐作业设计编制费等组成。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涉及内容及相关资质证书,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2.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在本项目比选期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的情形。
3.本项目不允许第三方编制机构组成联合体名义参加比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参加比选。
4.达到以上3个条件的视为报名合格,报名合格后,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四、比选文件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三方编制机构请携带以下资料密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本人身(略)
3.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
5.编制机构单位(略)
6.**省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7.本次报价超过拦标价视为废标。
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应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无需原件的除外),复印件要求装订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一份(密封),用于(略)。申请单位在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委托代理人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请法人代表或(略)。只接(略),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它形式报名。参与比选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五、比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工程部将收取报名合格的密封比选文件进行统一保管,采购领导小组对报名合格的比选文件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我公司择期组织会议,经比选研究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
比选原则:本次采购服务采取低价中标原则。价格最低者作为本次采购服务的**单位。
六、报名和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侗族自治县文旅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红花路51号)
联系人:姚松平,联系电话:(略)
七、有关事项
1.遴选结果将在**侗族自治县文旅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比选(略),发成交通知书,签订(略)。
2.**侗族自治县文旅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比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