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助力现代农(略),根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23〕125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略))和《关于印发<**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略))的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现对**瑶族自治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公开遴选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班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
二、遴选条件
(一)承办机构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按规定不得继(略));
(二)拥有丰富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按照培训计划要求提供合理的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有集中教学场所、现代教学设备及良好的食宿条件,有实操实训场所或**实训基地;
(四)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略)
(五)具有专人负(略),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熟悉基层农技推广培训特点,愿意在培训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基层农技推广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略),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任务
培训资金预算不超15万元,培训不少于25名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异地培训)。
四、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
(二)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教学方案、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方案、档案管理安排、培训预算明细等);
(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明、法人(略)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须于2024年3月25日17:30分前向**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一式3份(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略)。
(二)**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参加遴选的机构进行评审,并在**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培训机构。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省**市**瑶族(略)
**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