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县城****公司 |
地址:**县华阳镇徽山大道1333号、**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 |
项目名称 | ****殡仪馆****公墓建设项目 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18日9时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公司 |
地址:**省**市**区**镇**大道199号;**省**市**区**南街1208号(711) | |
投标报价:****62800.00 元 | |
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24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7 | |
项目负责人:吴磊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0553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1)设计负责人:李戈;(2)相关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3)证书编号:201****155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成****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镇学业路**名都住宅B幢1层1单元103室;**市**区杨柳青路169号 | |
投标报价:****47360.00 元 | |
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24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5 | |
项目负责人:陈娟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330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1)设计负责人:薛林刚;(2)相关证书名称: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3)证书编号:201****0010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18****中心10楼;**市**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 |
投标报价:****93600.00 元 | |
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24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94 | |
项目负责人:郑重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107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1)设计负责人:靳松;(2)相关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3)证书编号:200****1123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省****公司、**煜地****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3-****97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76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056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