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市紫荆花城小区等130处区域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项目(第二批),采购人为****、****公司****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定向谈判)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主要包含现场施工协调、交流施工、方钢的制作与安装、沟槽开挖及线缆穿管敷设、水泥基础制作、漏电保护器安装、电表报装等其他完成充电桩建设必需的施工任务;除充电桩端口主设备以外的线缆、方钢、电表等辅材及必须设备均由施工单位提供。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集团****公司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业务**协议》(CTC-NXZW-2024-000024)、《******公司****公司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业务**协议》 (CTC-NXZW-2024-000023) 、《******公司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业务**协议》 (CTC-NXZW-2024-000027) 、《****集团****公司****公司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业务**协议》 (CTC-NXZW-2024-000021) 、《**市恒瑞****公司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业务**协议》 (CTC-NXZW-2024-000022) 、《中****公司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业务**协议》 (CTC-NXZW-2024-000026)要求,由****进行施工。根据《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规定: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本项目与****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共4天。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司****公司
详细地址:****市**区水乡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虎踞北路80号
联 系 人:蔡毅飞、荣祝福
电 话:159****8561
电子函件:****@chinaccs.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公司****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