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布拖县城市管家特许经营 |
凉山州布拖县城市管家特许经营 项 目 建 议 书 (征求意见稿) ****年2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像“绣花”一样精细管理城市的精神,提升我县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整治城乡生活环境,提高我县城市化(略),加快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巩固拓展脱贫(略),实现城市管理“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总体目标,我局依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其它地区在城乡环境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及智慧城市“一网统管”建设需求,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拟定此方案。 一、实施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政策要求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成渝经济区规范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出绿色发展的需求。四川省委省政府也将攀西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关注纳入规划,对打造宜人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建立现(略)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对我县公用(略),可有效提高我县的城市管理作业效率,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对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要求。 2、全面提升(略) 我县各类环卫服务、市政维护等是一个庞大的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系统,单靠政府承担和传统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难以满足目前我县的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需求的增长。传统的政府管理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下,存在运营经验不足、成本较高、投入低、效率低等问题。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可以将政府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略),提高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提高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 3、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监管力度 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特许经营模式,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更好的实现原有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弘扬契约精神、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规范的特许经营模式,能够促进政府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者。 4、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持续改善人(略)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的诉求十分强烈。过往将城市公共服务条块化分割,由不同主体管理和服务的小而散的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 本项目采取城市管家特许经营模式,可有效推进我县生态保护和建设,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满足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需求。同时通过(略),有效激励运营服务单位的积极性,保障运营效果,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进而确保我县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城市管理现状 1、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子项情况 截至****年8月,布拖县城区道路清扫面积总计约37.28万㎡,由我(略)。 我局目前已对县城区全部道路保洁和垃圾收运进行了劳务外包,具体为:(略)布拖县奔康劳务有限公司签订托管协议,由奔康劳务公司负责县城区的道路保洁和垃圾收运,合同约定服务费约956万元/年,到期时间(略) 我局直管公厕10座,按照相关要求,需对现有公厕进行部分改建。 2、垃圾收运子项情况 ****年,我县日均收运(略),现有2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单座日处理能力为20方。 目前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均转运至位于拉博作村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3、绿化管护子项情况 我县城区现有公园3个,绿化面积合计约41.3万㎡,由我局负责管护。 4、市政设施情况 城区现有600座路灯,均为LED灯,目前尚未安装完毕,由电力公司负责维护。 5、现有人员情况 ****年,布拖县城区共有城市管理编制外作业人员319人。 其中保洁员115人、三轮清洁员150人、装卸工11人、驾驶员34人、公厕维护9人。 6、现有车辆设备情况 ****年,我局直接管护范围内,在用车辆34辆,(略)车1辆、转载机1辆。以上34辆中,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13辆,奔康劳务公司21辆。另有环卫工人休息室15个、挂壁式垃圾桶160个、电动三轮车150辆。 7、(略) ****年,我局直接管护范围内,城区环卫经费约956万元、市政设施维护经费约为100万元,合计约****万元(不含尚在安装(略))。 三、初步运作方案 1、特许经营模(略)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经营模式是为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市政(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投资者或经营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略),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最长期限可达30年。本次城市管家合作内容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特许经营模式。 规范的特许经营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略)。 采用特许经营合作模式,可通过界定清晰的产出规范,建立基于产(略),在资产(略)。特许经营合作模式按效付费,创新了政府方的管理模式。 特许经营模式将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的公益性和经济性很好地结合,既满足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的社会属性又可以实现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要求,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目前国内已有深圳市、安徽淮北、四川顺庆、广西南宁、广州江门、湖南湘潭、山西朔州等多个区域采用此模式实施环卫一体化。 2、城市管家 在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工作要求指引下,建议我县探索城市管家模式,将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城市管理巡查等作业服务和管理事项纳入城市管家管理范围,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城市管家”新路径。 城市管家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智慧城市信息平台为基础,运用“网格化+信息化”先进手段,将我县的城市管理各项内容(环卫、绿(略))、作业人员、作业车辆进行实时管理,对作业效果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市容环境、街面秩序、突发事件、宣传广告等进行AI识别,发挥科技赋能优势,将城市公共空间打造为“家”的整体,实现智慧城市管理,推动城市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建设智慧城市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依托物联网、AI、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创新发展“产业+科技+生态”的新型服务模式,以智慧和科技赋能城市建设,达到真正的一网统管、一屏通览、一键联动、一端服务、一云承载,实现我县城市管理的智慧化、信息化、一体化。 3、项目内容 3.1 项目名称 凉山州布拖县城市管家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2 实施机构 建议由布拖县人民政府授权布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本项目,并代表布拖县人民政府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协议。 3.3 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本项目,具体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即业主方通(略),并与社会资本方或社会资本方为本项目特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略)期无偿移交。运营期内业主(略),并由县财政根据考核结果定期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服务费用。 3.4 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 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子项: (1)智慧城市建设子项 ①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 ②城市管理运行中心; ③智慧环卫、智慧绿化、智慧设施、智慧执法、智慧停车等模块的应用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子项 ①环卫车辆设备更新及收购现有环卫车辆; ②城区现有公厕改造升级及智慧公厕新建; ③城区现有垃(略) ④城区口袋公园及绿地节点改造提升; ⑤智慧停车场新建及充电桩建设;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子项 ①新建拖觉(略) ②新建拖觉镇(略) ③改造提升场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站,健全收集运输网络; (4)垃圾填(略) ①现有垃圾(略),包括渗滤液处理等。 以上建设内(略),并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和设计要求进行调整,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 3.5 运营内容 项目运营期(略): (1)城区约37.28万㎡道路综合清扫保洁(公共区域、道路、广场、绿化带、天桥、小广告、人行道、垃圾收集设施、隔离栏的保洁、洒水、冲洗、抑尘等); (2)城区现有5座(略) (3)城区约60吨(略) (4)城区2座垃圾中转站及本项目范围内所建中转站管理维护; (5)城区口袋公园及绿化维护; (6)城区城市家居设施维护; (7)项目范围内停车场运营及城区路内停车、充电桩管理; (8)12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 (9)垃圾热解厂及填埋场运营维护; (10)智慧大管家系统运营维护; (11)建设全县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体系。 3.6 项目期限 结合项目资金筹措、项目特点、投资回收期财务测算等因素考虑,建议本项目期(略),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投资建设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对上述(略)(项目运营范围中不涉及建设的内容由项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后即进场运营),若建设期大于或小于1年,则在锁定运(略),根据建设时序和合同约定相应调整合作期限。 3.7 回报机制 根据发改委1(略),特许经营项目不得补贴建设成本,社会资(略),因此(略),政府仅支付运营服务费。 其中, (1)社会资本投资金额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确定。若在(略),政府取得涉及本项目建设内容的上级拨付的相关资金(如专项资金(略)),可直接用(略),若在运(略),可用于运营服(略)。 (2)在项目运营期内,政府根据项目中标年运营服务费金额结合考核得分、调价系数等因素综合计算,定期向项目公(略)。 (3)在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可以通过一定收费来源获取使用者付费收入,用于回收项目投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来源: ①垃(略) ②停车场及路内停车收费; ③充电桩服务收费。 其中垃圾处理(略)。 (4)由此,每年政府付费金额=运营服务费,具体金额后续在正式实施方案中测算。 3.8 项目公司 我局建议本项目可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我县政府平台公司成立联合体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社(略),政府平台公司参股。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继承中标社会资本方所有权利和义务,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可暂定为总投资的20%。除项目资本金之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或社会资(略) (略)或以其他方式设置担保权益。若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社会资本方股东通过股东贷款、直接投入、引入财务投资者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县人民政府及我局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承诺,也不承担项目公司的偿债责任。 3.9 绩效考核 项目绩效考核分为建设期绩效考核、运营期绩效考核。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年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3.10 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4、运作思路 4.1 布拖县人民政府授权布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 4.2 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4.3 社会资本与(略),确定联合体内各自分工,共同参与本项(略) 4.4 社会资本与(略),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4.5 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 4.6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项目公司可以合同项下的预期收益设置抵押、质押以获得融资; 4.7 实施机构负责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并由县财政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服务费; 4.8 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占有权,处分权归布拖县人民政府。 4.9 实施机构确定可研、咨询、设计等第三方服务单位,所产生(略),中标后由中选社会资本支付。 4.10 运营内容中未市场化部分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即由住建局(略)公司进行运营维护; 4.11 对已纳入本项目运营范围的,但原合同尚未到期的运营内容,原合同到期前(略),到期后即行交由本项目的项目公司负责运营,运营费用自移交之日起算; 4.12 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将所有项目资产、(略) 5、其他事项 5.1 人员 项目公司须全部接收运营内容涉及的原有人员(包括现已外包的人员),并承诺一年内不解聘任何人员,一年后若发生解聘情形,将按四川省(略)。其中若有属于公益性岗位的,在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得辞退。职工薪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性规定执行,并保证不低于原有标准,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5.2 劳动关系 在项目运营开始后,与本项目相关的劳动关系解除与存续由项目公司与劳动者自行解决。 5.3 社会保险 公司为员工办理五险及团体意外保险,确保员工的各项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待遇,并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 5.4 税收 社会资本方在(略),并在布拖县本地缴纳各项税收。 5.5 支持布拖县域经济发展 在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公司须对口县内贫困村、社区进行定点耗材、物资采购。 运营期内(略),扶持县域企业不断壮大,支持布拖县经济发展。 5.6 考核监督 由实施机构制定建设期、运营期绩效考核及监督管理细则,在签署特许(略)。后续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由实施机构负责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监督管理、考核打分等。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实际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6、实施流程 本项目的实施流程简要如下: (1)布拖县政府确定实施机构,并通过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请示; (2)项目实施机构采购可研、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运营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布拖县发改局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 (4)布拖县财政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 (5)布拖县常务会、常委会审议通过项目实施方案; (6)项目实施机构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或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开展项目公开招标; (7)社会资本中标并签署项目合同; (8)项目实施机(略),完成选(略) (9)项目法人变更,办理四证,项目支出列入财政预算; (10)进场施工建设; (11)竣工验收,进入运营阶段。 7、政府配套 7.1 前期费用 政府方(略),包括但不限于可研费、咨询费、设计费、代理费、环评费、勘察费、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等,由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分批次支付至指定账户。上述费用支付前,需提供费用清单及相关票据。上述前(略)。 7.2 征拆配套 本项目若产生土地征用拆迁,相关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安置、场地平整等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并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四证等手续。相关费用(略)。 7.3 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期间(略),红线范围内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协调解决,产生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红线范围外由政府方负责解决,产生费用不(略)。 7.4 融资配合 为确保项目公司顺利融资,政府方应向项目公司提供有关本项目已按照基本程序完成项目选址、可研批复及立项、环评及其批复、常务会常委会审议批复等相关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合法性。 四、(略) 1、各项遗留问题彻底解决,城市(略) 通过本次合作,有效改变目前我县城市服务条块化分割的旧格局,并对历史遗留(略)效解决,做到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的全过程管理,实现统一打造、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监管,提升城市管理(略),促使城市品质的全面提升,满足城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需求。 2、构建智慧化、信息化、一体化城市管理服务体系 通过本次合作,完整构建我(略),利用国内最新的AI、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将道路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公厕管理、绿化维护、路灯维护、市政设施管理等一体集成,建设智慧环(略),以智慧和科技赋能我县城市管理,实现我(略)。 3、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公共事业管理水平 通过实施本项目,加快完成管干分离,改革原有管理体制,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现(略),促进政府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及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者。 通过实施本项目,(略)资本运作等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提高项(略)。 4、(略),推动地方平台公司参与新赛道 本项目由县属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参与项目建设运营,有力推动了县属国有资本向城市服务领域延伸,扩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提高平台公司收益,增加平台公司稳定的现金流量,为提升政府(略),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并能更好的坚定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更有效的全面准确深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战略任务和决策部署。 5、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不断夯实城市(略) 通过实施本项目,建设完成运营一体化、管理信息化、作业机械化、队伍专业化的现代化城市服务体系,有效推进我县生态保护建设,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略)。不断拓(略),促进城市价值提升,推动城市发展。 6、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降低政府城市管理财政支出 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解决目前我县面临的建设资金缺乏问题,满足各项改扩建和新建需求,助力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社会资本通过收取使用者付费方式,有效降低政府的财政支出。 现将《布拖县城市管家特许经营项目建议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公众,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无异议向布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联系人:吉力以拉;邮箱:(略)@qq.com;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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