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信息类别: 批准结果 文件编号: 彭发改字〔2024〕6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略)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9597 责任部门: 彭泽县发改委
关于(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略)
彭发改字〔(略)
关于(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
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你单位报来《关于(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立项。
二、项目法人:(略)
三、项目代码:(略)-04-(略)
四、项目建设地点:(略)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总改造装修面积约为6400平方米。主要是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等区域的改造装修以及相关配套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医疗设施设备购置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60万元,资金来源(略)。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发(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文件(略)。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来我委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规划选址、项目土地等前置审批手续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和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略)。
九、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如实(略)息。
十、需要使用砂浆的项目,请按照《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府办发[(略)执行。
十一、项目联系人:(略)
此复
(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