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公司循环利用包装容器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善丰路168号,公司占地面积46667.30m2,建筑面积19589.68m2,包括办公楼、甲类车间、蒸馏车间、有机车间,丙类仓库、储罐区、危险品仓库、包材仓库、综合辅房、危废库、一般固废库等。本次利用现有的丙类堆场中增加1间168m2,包装桶堆存、清洗,含酸碱洗桶区、氨水洗桶区、硝酸洗桶区3个区域以及100m2的废桶、净桶堆放区。
公司东侧为******公司,南侧为****公司,西侧为****公司及****公司,北侧为远纺****公司、******公司、欧邦****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规模和内容:****公司原有年产各类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品4万吨基础上,鉴于废包装桶种类较多,其残液均属危险废液,委外处理容易引起环境污染事故,且存在清洗后是否满足再利用标准的质量控制隐患,因此建设年回收清洗包装桶15000个项目,增加空压机、气动泵、洗桶机、废水泵、通风柜等设施,分别利用自来水和纯水对可以再次利用的化学品包装桶进行清洗,规格包括20L、200L和1000L,首先抽出残液,之后冲洗内壁和外币以及纯水冲洗,经自然晾干后回用,公司产品包装用桶分类清洗后循环使用。
定员和工作时数:公司原有职工230人,本次新增5人,本项目实行一班制8小时,年工作300天,全年2400小时。
其他情况:公司无宿舍,无浴室,职工就餐外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成立于2001年11月29日,原有“年产各类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品4万吨项目”(苏环建[2016]113号)已经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公司循环利用包装容器项目于2017年12月11****保护局出具的《******公司循环利用包装容器项目备案证》(2017-320506-42-03-663689),2018年8月,公司委托****编制完成《******公司循环利用包装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11****保护局《关于对******公司循环利用包装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题的批复的批复》(吴环综[2018]194号)。
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0月建设完成开始调试。
2023年11月,公司委托****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循环利用包装容器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12月11日-12月12日、2024年1月3日-1月4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31007)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于2023年7月1****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26198B001U),有效期2023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500万元,实际投资为54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9%,用于废水和废气处理、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循环利用包装容器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氟化物排放****处理厂接管标准。
核算项目外排COD、SS、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扩建后全厂总量控制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20米高的3#排气筒外排硫酸雾、氯化物、氯化氢、氨气、氮氧化物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监测期间三级碱喷淋对氨的处理效率为31.3-47.62%,对氯化氢的处理效率为65.38-67.86%,低于原环评中预估效率,原因可能是由于本项目氨、硫化氢产生量较少,污染物产生浓度较低导致的废气处理装置效率降低。
核算项目外排硫酸雾、氯化物、氯化氢、氨气、氮氧化物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硫酸雾、氯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浓度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五)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开发区善丰路168号
联系人:朱君沁
联系电话:181****8060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公司循环利用包装容器项目验收意见、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