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工作的通知》(常工信融合〔2021〕44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在**各辖区、经开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 2.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地在**市行政区域内; 4.在**市已上线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完成注册; 5.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截至2024年3月15日,已列入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试点示范名单;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级、AAA级贯标认证(发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3月15日);省两化融合自评估得分80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度**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关于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证明(附件2)。 三、申报事项 1.属地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材料报送。书面材料须以辖区、经开区为单位,由当地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并报送至****。 3. 受理时限。企业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区、经开区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9日。 四、工作要求 1.遴选优质项目。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推荐项目。 2.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做到推荐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确保项目操作过程规范有序。 3.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4.强化材料审核。在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的基础上,各地工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对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项目是否真实、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5.加强绩效评估。市工信局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抽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两化融合推进处,****1293;****商务局纪检监察组,****9159;****纪委,****1202。 附件:1. 2024年度**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项目申报表 2.关于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证明 ****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24年度**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成立时间 |
| 所在辖区 |
| 申报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 财务经营状况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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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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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缴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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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类型 |
| 所获试点示范文件名称、文号 |
| 认定级别 | ¨AA ¨AAA ¨AA升AAA | 获证时间 |
| 证书编号 |
| 所属行业 |
| 两化融合自评估得分 |
| 两化融合(升级版)贯标情况介绍 | (围绕两化融合(升级版)贯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的效果,提交不少于500字情况介绍,可另附页) |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 推荐单位(所在辖区)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 备注:两化融合(升级版)贯标证书复印件。 附件2:关于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证明 XXXX企业于XX年XX月XX日已正式注册接入XXX二级节点,企业标识前缀码为:XXXX。 特此证明 接入企业(盖章) 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