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善县第一人民(略)
为提升院区服务品质,方便患者和员工的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充电,拟在院区新增共享充电宝租赁服务,现就共享充电宝运营商面向社会择优选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医院拟投放(略),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随时随地的共享手机充电服务,不受地方限制,24小时提供服务,改善患者及家属就医体验环境。供应商(略),编制共享充电宝投放方案。院方将根据方案择优选择。
2.投放数量:实际投放数量和地点根据医院的需求进行放置。
3.设备要求:操作安全便捷,便于患者使用、需具备操作简单方便的支付方式,支持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支付方式、拟投入运营的充电宝设备应为同一品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和规范,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安全证书,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4.服务要求:所有设备故障(略),6小时内排除故障。设备出现问题,要求接到客户投诉后1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略)。
5.院方有偿提供场地,价格根据投(略)。共享充电宝的安装、运输、售后服务、维修、安全责任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共享充电宝收取费用同等或低于市场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并保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三、服务期限:(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略)):
A、具备相关资质。
B、报价文件(略)。
五、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时间:截止到(略)午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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