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改革局以道发改审【202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仙子脚镇黄田岗村、仙子脚镇车田洞村、富塘街道春秋塘村、四马桥镇小周塘村、寿雁镇深田村、祥霖铺镇洞尾村、审章塘瑶族乡葫芦岩村、梅花镇石下渡村、梅花镇贵头村、清塘镇楼田村、营江街道岗下村、白芒铺镇、白马渡镇11个乡镇16个村。
2.2 建设规模:**人工湿地系统7套,DN200主管13112米,DN100支管19100米,DN700检查井657座,500*500接户井687个;**混凝土巷道64089平方米、小菜园建设200亩;空心房拆除6065万立方米、表土剥离36.37万立方米,表土回填36.37万立方米,外运客土11.74万立方米,土地翻耕209.56公顷;**垃圾中转站4座。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66.23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采用 EPC模式建设,按合同约定中标人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工程全面负责。
2.4 计划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180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150天)。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1年。
2.7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需达到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设计文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同时持有(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账户未被冻结,提供2022****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 /
3.1.4施工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 “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9施工机械设备: /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在投标阶段不作资格性要求,但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提供相应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省建设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保证配备人员无在建工程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交易中心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交易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6-****130、0746—****759 。
8.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980000、0746-****930。
8.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8.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8.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00);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8.6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7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招 标 人:****;
地 址:**文化路123号;
联 系 人: 朱建维 ;
电 话:181****8136;(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河**湖巷101号3楼;
联 系 人: 陈 学 ;
电 话: 189****9660。(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