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概况:
1、招租单位名称:(略)
2、招租项目名称:城投广场及西区、金澜湾一、二期、锦里家园、徐锦家园、佳和人家、下洋沁园春、下洋健身中心、下洋文化综合大楼、**会展中心、新市中路208号裙楼、**A4、**安置房、白坂路安置房、*(略)
3、招租项目类型:(略)
二、实物状态:按现状出租(含周边环境)(如:承租户用水、用电、用气容量超过原有配置容量的,扩容部分费用由承租户承担),公摊水电费按建筑面积公摊收取。
三、资产明细
(略)平方米。
四、招租底价及相关费用条件
1、以上项目标的招租底价、递增金额、租赁年限及租金优惠期标准,详见《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内各标的对应条件。
2、竞租保证金:(略)
3、水电费:签订租赁协议后,由承租户负责日常水、电、气费用缴纳事项(自行开户)。
4、承租人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弃租处理,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物业费:(略)
五、招租业态和报名资格条件
为了提升项目的商业氛围和整体规划,各标的招商限定业态以《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内招商业态为准。
1、报名方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至招租单位进行意向登记,招租单位对其(略),领取对应标的《报名资格确认书》方可到交易中心参与对应标的竞租报名。
2、意(略):
⑴ 意向登记时间:即日起至招租公告报名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逾期(略)。
⑵ 接受意向登记单位:(略);
⑶ 报名地址:**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室;
报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略)
六、其他约定
1、以上标的所对应面积以实际计租面积为准,无产权面积的以本次拍租文件记载面积为准,不再(略)。租赁期限含装修优惠期。
2、承租方租赁场所内的经营者视为承租方或承租方的**经营者,由承租方承担本合同责任。出租方若发现租赁场所内的经营者并非承租方或承租方的**经营者,则视为承租方(略),出租方可以(略)。
3、租赁期满前,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主张解除,或承租方提前要求解除的,应赔偿出租方不低于2个月的租金的空租期损失。赔偿金或违约金,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及或其他款项中直接扣除。
4、意向户需在报名前到现场进行查看,今后承租方以现状承租,租赁期内自行承(略)。
5、签订租赁协议后,由承租户负责日常水、电、气费用缴纳事项(自行开户),公摊水电费按实际面积公摊收取,物业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如承租户用水、用电、用电容量超过原有配置容量的,扩容部分费用由承租户承担。
6、我司所有招租资产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即高污染、噪声大、气味浓、影响周边环境和(略)吃)店、食品加工店、歌厅、麻将馆、冷作加工、汽车货运、机械维修等,特别约定项目除外。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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