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三水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港**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 | ||
**港**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 ||
**港**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 ||
正常 | ||
2024-03-20 17:00:00 | ||
2024-03-23 17:00:00 | ||
2024-03-20 15:48:45 |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港**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港**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港**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 ||
公示名称 | **港**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3月19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和详细评审,汇总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1.主:****;成:****公司:技术标得分20.00、资信标得分19.90、经济标得分59.96、综合得分99.86;2.主:****集团有限公司;成:****:技术标得分20.00、资信标得分12.90、经济标得分59.93、综合得分92.83;3.****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20.00、资信标得分13.00、经济标得分59.71、综合得分92.71。 | ||
定标候选人一 | 主:****集团有限公司;成:****;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603905.95(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且承诺达到省级工程领域奖项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540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双龙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沪131********00685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01729;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39692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制曲车间扩能项目 / | ||
定标候选人二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309794.24(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且承诺达到省级工程领域奖项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540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严蔚明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津144********01961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20280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三斯达鞋纺园项目 / | ||
定标候选人三 | 主:****;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233356.36(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且承诺达到省级工程领域奖项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540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胡源邦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06992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8601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2256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建投星中创(风梅岭)智造科技产业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公司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环城路71号202之八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兆昌 | 联系电话 | 0757-****4303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三****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610 |
联系地址 | ****同福路10****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 17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3月23日 17时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项目编码:GC2024(SS)WZ0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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