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邛崃市(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0:00,更正为:(略)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03-25 10:00:00,更正为:****-03-27 10:00:00。
补充项目服务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电子(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略)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略))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略),由供应(略)。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略)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略),按照系统操(略)。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略)。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400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监督单位:邛崃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2号3楼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