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冯家营村、干溪沟村、黄家坝村、金堆铺村、分水岭村、石窝金村),建设单位为********办公室,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了施工招标工作。现将本工程施工的第一、二、三名议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日,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0日),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公司 | ****197.23 | 1 |
******公司 | ****377.86 | 2 |
**智云****公司 | ****997.04 | 3 |
2. 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李胜武 |
注册证号 | 陕261****05586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 B(21)G00854 | |
个人业绩 | **县2020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v标段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丁祥宝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1)G00814 | |
个人业绩 | **县2020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v标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项目经理 | 姓名 | 何超 |
注册证号 | 陕261****02139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3)G05816 | |
个人业绩 | **区黄官镇**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王璇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3)G00954 | |
个人业绩 | **区黄官镇**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第三中标候选人:**智云****公司
项目经理 | 姓名 | 许亚丽 |
注册证号 | 陕261****52993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A(23)G05386 | |
个人业绩 | **县段家河水毁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王励祾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3)G05945 | |
个人业绩 | **县段家河水毁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3. 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业绩明细 | 项目里程 | 开工时间 | 交工时间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业绩明细 | **县2020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v标段 | 19.5km | 2021年7月25日 | 2021年9月25日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业绩明细 | **区黄官镇**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1.624km | 2023年06月15日 | 2023年7月31日 |
第三中标候选人:**智云****公司 | ||||
业绩明细 | **县段家河水毁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3633米 | 2021年9月2日 | 2021年12月31日 |
4.未通过的投标人:无
5.开标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人: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在《****政府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议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办公室
代理机构:****
时 间: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