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略):松溪县平坑三级电站6.18灾后恢复生产方案水电站主机及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变更内容:(略)
3.2.1预付款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3.2.2进度款(材料款)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情况,具体供货时间根据招标人、施工方、监理方要求分批次指定数量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将提前48小时(包括节假日)采用传真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商需要供货的规格、数量、时间、送货地点,供货商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前将材料送达指定地点。
支付方式:设备到货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到场设备合同价格的60%,设备验收合格并且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设备调试运行合格并通过完工验收、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付至审计造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以(略),支付方式为准)
更正为:3.2.1本项目设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格的30%。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7日内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3.2.2进度款(材料款)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情况,具体供货时间根据招标人、施工方、监理方要求分批次(略)(包括节假日)采用传真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商需要供货的规格、数量、时间、送货地点,供货商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前将材料送达指定地点。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格的30%,设备到货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到场设备合同价格的30%,设备调试运行合格并通过完工验收、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付至审计造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以(略),支付方式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略),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福州市晋(略)(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略)
联系方式:刘丽云 (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