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县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结余资金采购项目(奶牛)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南**大街****号泰山科技创业城A区1号
中标金额: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县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结余资金采购项目(奶牛)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奶牛项圈 395元/只、发情监测软件****元/套,具体(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济洲(组长)、宋春生、李维宏、张雁、张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略):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7.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略)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略):
①质疑人的名(略)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8 号行政办公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略) 49 号楼外铺 1-11/2-11 商铺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冯**(采购人代表)、郭登科(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投标分项报价表
2.投标响应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