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浦子溪片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Ⅱ标段(堤防泵站)(项目名称)已由**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麻发改综〔202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浦子溪片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Ⅱ标段(堤防泵站) 。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1)排涝泵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浦子溪****泵站一座(结合涵闸),选用3台1200ZLB/Q-70立式轴流泵,总装机功率1350kw,排涝设计流量12.0m3/s。(2)新修防洪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修尧里一桥至二桥的防洪堤长393m,其中可拆卸铝合金防洪挡墙长10m,液压式闸门长262.6m,悬臂式挡墙长71m,重力式防洪墙长49.4m。本次招标金额为(略).74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县浦子溪片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Ⅱ标段(堤防泵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项目共 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8个月 。
2.5 质量要求:(略)
2.6 其他要求: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略),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略)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
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略))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 2021 年 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略)。(适用 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略))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 □5 □8 □10 年内(指 年 月~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略))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略),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9 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略),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略)
4、招标文件(略)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略)~ 2024 年 04 月 09 日9时30分止(**时间)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须先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gov.c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略))。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略)。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略)
5.1(B)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略)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04月
09 日09时3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址: http://(略)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市公共**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详见开标大厅)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Ⅱ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苗族自治县水利局,电话:(略)、(略)。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地 址: **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建设南路(西)21号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湖天南路南郡**线7栋售楼部1015室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