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3-1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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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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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省**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二、三标段)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8 第六章 图 纸....................................... 44 【平公资建****139号】**省**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省**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018-410425-76-01-042100)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9日9时4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省**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0.00元;最高限价:****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省**冢头镇,闸址位于冢头镇桥,下游约580m。 5.2、项目概况: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现状老闸,在冢头闸桥下游约580m**冢头闸,**冢头闸主要由上游引河段,上游防冲槽、铺盖、护底,闸室段,下游消力池、海漫、防冲槽,下游引河段,两岸连接建筑物,进场道路、管理设施等组成。 冢头闸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相应排涝流量为377m3/s,设计行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行洪流量972m3/s,上游蓄水量约22.8万m3,灌溉面积0.15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结合安全鉴**论及核查意见,经综合考虑,确定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闸室及两岸连接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5.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二标段招标范围:机电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招标范围:金属结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 二标段、三标段供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5.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 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6****22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92198U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市****大道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096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东北角招银大厦2号楼 10 层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56****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156****1678 2024年3月1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4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5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形式予以答复。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上提出。 2.2.2招标代理人将在接到投标人质疑三日内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澄清方式答复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发出的补充通知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则将按规定酌情**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编写、修改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技术规格偏差表; (6)货物清单报价表; (7)技术标;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工程子目及其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仍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 3.2.4因本项目工期较紧,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所发生的政策性变化均不予以调整。 3.2.5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布媒介发布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按前附表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见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电子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按照要求盖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 3.6.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中心”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6.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只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交易中心”系统)将拒绝接收。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交易中心”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并退还。 4.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注:详见不见面开标流程。 5.3开标时,需遵循以下要求进行: 5.3.1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5.3.2电子评标时,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5.3.3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3.4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5.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开标。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仅为格式参考)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仅为格式参考)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仅为格式参考)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一、电子化评标时,评分办法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不再提供原件,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图片),内容须清晰可见。 二、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提供,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技术标评分标准(55分) 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 综合标评分标准(1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l)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信用等级得分+其他评分因素得分+奖惩分 3.2.4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招标人将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进行核实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考察证实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还应赔偿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相关损失,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省**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第 标段) 供 货 合 同 需 方: 供 方: 年 月 日 **省**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 标段)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依据甲方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采购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所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第三条 采购设备清单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 。 2.乙方提供的产品均须为全新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产品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4.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产品,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由此所造成的交货逾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采购的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专利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及其所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2、货物在到达甲方所要求的上述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四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 ①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品牌规格、产品种类、数量等符合合同要求。 ②到货后,甲方**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规格等与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牌、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③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30%作为首付款;所有产品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向中标人进行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2、乙方确认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服务部门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2、产品有效期: 3、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则应于合同约定交货日3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或约定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供货的,乙方每日应当按总货款1%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损失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按总价款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清点的,视为乙方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上述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4、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产品由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届时,乙方应当立即无偿换货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最终交货时间以换货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乙方拒不换货或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按总价款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调解不成时,****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合同双方协商后做出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另册提供 三标段(金属结构采购) 1. 货物清单说明 1.1 货物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货物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货物清单中的货物数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货物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货物数量。最终结算货物数量是卖方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买方实际验收的有效货物数量。 1.3 货物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1.4 货物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2. 投标报价说明 2.1.1 货物清单总价表; 2.1.2 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 2.1.3 (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清单; 2.1.4 单价分析表。 2.2.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卖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中的任何内容。货物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货物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2.2.3 货物清单总价表中的暂列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暂列金额,由买方填写,并按规定使用。 2.2.4 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2.2.5 货物清单总价表中组号和货物名称按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按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 2.2.6 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货物数量,按招标文件分组货物清单报价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按合同应提供(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价格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不另外计取。 2.2.7 电子交易系统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投 标 总 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 元 项目名称: **省**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标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合同编号:1 工程名称:**省**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分组名称: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如有另册提供 二标段(机电设备采购) 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 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采购标 技术条款 1.1.1 工程概况 蓝河冢头闸位于**县**11.5km处,蓝河下游的冢头镇北街村西,该闸于1974年动工兴建,1975年建成投入使用。原设计最大泄流量600m3/s,拦蓄水量约20万m3,设计灌溉面积约0.15万亩。 根据水利部办建管〔2008〕152号文《关于开展**水闸安全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水利厅豫水管〔2008〕55号文、****水利局平水管〔2008〕14号文的要求,受****委托,******设计院于2008年11月份对该水闸进行了安全鉴定,****水利厅进行了书面和现场核查,冢头水闸安全类别评定为四类水闸,工程无法运用,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亟待拆除择址重建。 **冢头闸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闸上水位102.07m,闸下101.62m,设计流量为968.0m3/s;设计除涝标准为5年一遇,闸上水位98.77m,闸下98.52m,设计除涝流量为377.0m3/s;设计蓄水位98.70m,设计蓄水量为22.8万m3。 为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地实施,本系统卖方应无条件做好与设计方、土建承包方及其它相关设备承包方的配合工作。 当工程实施过程中,仍出现了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本标段承包人有责任按发包人具体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2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1.2.1 工作范围 (1)高压开关柜:2台HXGN15-12型10kV高压环网柜。 (2)低压开关柜:4台MNS型0.4kV低压开关柜;3台GGD型0.4kV闸门动力柜。 (3)变压器:1台SC14-160/10±5%/0.4kV型干式变压器。 (4)柴油发电机组:1台120kW的DSV160型柴油发电机。 在上述工作对象基础上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一卷商务条款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招标图纸,卖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所明示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材质、技术要求、设计和制造标准,提供合格产品,并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开关柜的柜体颜色由卖方在本工序实施前15天提供色板,由买方确定。 承包人HXGN15-12型10kV高压开关柜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MNS低压配电屏、GGD动力配电柜等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的3C安全证书,且以上产品不得分包,变压器及其它设备若需分包,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3C安全证书。 本技术条款仅列出了相关标准的一部分,实际不限于此。因所有标准都会随着技术进步而被修订,故使用本技术条款的各方应探讨采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引用标准所包含的有关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技术条款特别强调内容,卖方应予以充分重视。 总之,本标涉及的所有设备(含零部件)应符合该设备所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如DL、SL、GBJ等****委员会标准(IEC)的要求,当GB、IEC及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时,以要求严格的标准为准。若卖方采用其它标准,则其必须满足或优于上述要求严格的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报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设备的生产。 由于目前市场上各类电气产品在价格、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差异极大,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投标人应选用优质品牌。 卖方从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到工程质保期止这段时间内应承担如下责任,但不限于此。 (1)在按商务条款投标须知要求进行资质文件查验时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买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图纸和文件的义务。由于卖方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装、调试的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应由卖方负责,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合同延误及产生的其它后果。 (3****制造厂运输(含装卸)到施工工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设备在运输、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伤和锈蚀而导致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及规程规范的要求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更换、拒收和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因设备采用其它相关人的专利所涉及的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5)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微机型综合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动作值计算和整定(含短路电流计算)及定值的录入、调试、修改并满足电力部门要求等工作均由卖方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人负责配合。 (6)设备生产前,卖方应将所有设备的一次原理图、二次接线图报买方审查,通过后方可应用于生产,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7)设备移交前由于保管不善而导致其不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的,在明确责任前提下,卖方应无条件配合买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8)设备在试运行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卖方须无条件更换设备。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比卖方承诺的保证寿命短)时,卖方应无条件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9)本款未涉及到的其它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赔偿或补偿方式由双方商定。 (10)招标文件中涉及卖方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买方在招标期间向投标人提供“招标图纸”所示的图纸和资料,但投标人如认为还需要其它资料,可向买方书面提出,买方经研究后将予以答复是否提供。 1.7.1 设备图纸和资料 卖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主要分投标时和中标后两阶段,各设备在相应阶段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如1.7.1.1~1.7.1.4款所示,两阶段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不应有重大变更。 图纸和资料的表达方式、文字格式、提供份数等应符合技术条款1.7.2条要求。 1.7.1.1 10kV及0.4kV开关柜 卖方提供的涉及HXGN15-12型、MNS型开关柜、GGD型动力柜(箱)等设备的图纸及资料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1)投标期间须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开关柜及其内部元器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绝缘水平、额定频率、额定电流、额定动、热稳定电流、防护等级等的承诺值。 b.开关柜外形尺寸及动、静荷载分布图。 c.开关柜产品样本及柜内主要元器件产品样本。 d.“五防”设计及说明(针对10kV开关柜)。 e.行业内权威机构出具的开关柜检验报告。 f.“防潮、防霉”设计及说明。 g. 投标人为更好地展示本企业而自行提供的其它图纸和资料。 (2)中标签订合同后10天内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卖方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 b.开关柜内部结构尺寸图。 c.开关柜开孔及安装要求图。 d.外部引入线的布置安装方式。 e.操动机构能耗、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及动作时间。 f.开关柜控制基本原理图及微机保护装置继电保护计算方法及整定值和计算书。 g.开关柜主材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有关权威检验机构对柜内元器件检验证明书。 h.产品试验报告,包括出厂试验、型式试验、“防潮、防霉”等特殊试验报告、主要组(部)件试验报告。 i.开关柜储存、运输说明书。 j开关柜调试、使用、检修、维护流程图及说明。 1.7.1.2 干式变压器 卖方提供的干式变压器图纸及资料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1)投标期间须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变压器额定容量、额定变比、阻抗电压、空载电流、空载损耗、短路损耗、防护等级、负载及过载能力曲线等承诺值。 b.变压器总体外形尺寸图及防护外壳外形尺寸图。 c.变压器重量及起吊示意图。 d.变压器轨距及荷载分布图。 e.变压器产品样本。 f.行业内权威机构出具的变压器检验报告。 g. 投标人为更好地展示本企业而自行提供的其它图纸和资料。 (2)中标签订合同后10天内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卖方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 b.变压器支座位置、基础尺寸图。 c.变压器套管出线位置和接线端子尺寸、接地端子位置和端子尺寸等。 d.变压器绕组温升监控原理图。 e.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监控原理图。 f.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变压器本体合格证书、主要组部件合格证书(如套管、散热风机、分接开关、温度监控装置等)。 g.产品试验报告,包括变压器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报告(含变压器高、低压侧绕组出线端对地电容、噪声水平、零序阻抗、空载电流谐波分析、短路试验报告)、主要组(部)件试验报告。 h.变压器本体存储、运输、安装、调试、运行、检测说明书。 i.冷却装置、测温传感器、温控装置等的安装图及其使用说明书。 j.变压器内部接地系统、主绝缘、电磁或磁屏蔽等示意图;变压器端子箱接线图;过励磁曲线图。 1.7.1.3 其它图纸和资料 另外,卖方应完成开关柜与开关柜之间、开关柜与其他设备之间的二次线缆联络图及电缆清册(电缆清册应含线缆型号及规格、管径等,两端所接设备中文名称或编号);开关柜端子接线图及设备配置图明细表(含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厂等主要数据和信息)、端子图(所有端子图均应注明外接设备名称、电缆型号)。 在工程设计或施工过程中,买方若需要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其它图纸和资料时,卖方应无条件提供,并满足技术条款1.7.2条的有关要求。 1.7.2 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要求 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有合同编号、图纸与文件编号,并盖有卖方已做过检查的标记。各项设备图纸上还应有相关设备供货商的名称。 (3)所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清晰、完整且符合上述两条要求,否则监理人有权拒收。卖方应承担重新提交这些图纸与文件的费用。 (4)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每套16份,其它与买方有关的资料,应提供4份。 (5)只有被监理人确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卖方才可用于合同的实施。若在实施过程中卖方认为有必要修改时,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征得买方同意认可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实施。 (6)监理人将不批准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图纸和文件,以致减少或推迟设备费用的支付。在收到监理人的审查意见后,卖方应修改这些图纸和文件直至监理人满意。 (7)若技术资料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卖方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7天内免费补齐这部分资料。 (8)卖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经监理人确认后,并不由此减轻卖方对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9)其它:与图纸及资料有关的其它要求由卖方和买方协商确定。 (10)本条以及技术规范其它各节中所列出的产品性能和试验报告。其中设计依据,计算成果,外形图和详图,产品性能和试验报告应提交给买方审查。资料提交的日期和次序应符合合同规定,使收到时便于买方及时进行审查;除了提供参考的初步性质的图纸(应明确标明)外,正式提交的图纸和设计数据应该有卖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证明,以证明该资料数据已由卖方校核且适合于工程中使用。 (11)在提交任何技术资料之前,卖方应事先得到对其将要提交的技术资料清单的批准,表明提交的次序和日期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 (12)进口元件和部件的资料应为中、英文对照版,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3)卖方提交的图纸应遵循《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SL 73),图纸中的文字代号和电缆编号应遵守买方《项目代号及电缆编号》的规定(本“规定”将在合同签定后由买方提供给卖方)。 (14)图纸图幅必须符合ISO标准,不得使用与下述图幅不同的图纸: A1 (594x841mm)、A2 (420x594mm)、A3 (297x420mm)、A4 (210x297mm)。 卖方应根据买方(或监理人)要求制定详尽的设备制造计划和供图计划,以满足工程的总体设计和施工进度要求。 1.8.1 电气设备制造计划 卖方在投标时应按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分两类编制详尽的设备制造计划,各设备制造计划应以“天”为单位表明各设备制造所需的时间长度,在商务技术谈判时,买卖双方**其它相关方(如土建施工人等)按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对设备制造计划进一步落实到某一具体时间点。 1.8.2 电气设备供图计划 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保证电气设备安装用预留预埋件的准确性,避免返工,卖方在投标时应根据1.7节相关要求按高低压开关柜、高压无功补偿柜、变压器、直流操作电源分四类制定详尽的供图计划,并在商务技术谈判时**买方按总体设计进度要求商定具体的供图时间点。 买方在批准卖方的设备制造计划及供图计划后,将视情况需要派出监理人长驻相关设备生产厂,对设备的材质、加工、试验、装配等每一个重要环节按招标文件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监造。 1.9.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2008)和 “****公司变电设备监理大纲(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1.9.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和任意抽检。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1.9.3 监造内容 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应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2008)和 “****公司变电设备监理大纲(试行)”有关规定要求细化监造内容,报买方批准确定。 1.9.4 卖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下列资料 1) 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工厂检验报告。 2) 重要的外购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试验报告。 3) 设备出厂例行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4) 型式试验报告。 5) 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 6) 与分包方的技术协议、分包合同副副本。 7) 合同设备的组装图、布置图、装配图及其他技术文件。 8) 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9) 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1.9.5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 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 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 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4) 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了解生产信息或通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有必要复印,卖方应提供方便。 5) 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6) 卖方应在见证后10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1.10.1 设备试验 设备试验由常规试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预防性试验组成。设备常规试验由监理人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按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请卖方进行。设备型式试验可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实施。设备出厂试验应在出厂验收之前实施,必要时,买方、监理人、设计人及其它相关单位的代表将参与试验过程。预防性试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试验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的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等所有按相关规范要求做试验的设备,试验项目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15)和《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SL548-2012)执行;预防试验费用单列。 各设备的各类试验内容要求详见技术条款第3.9节、4.4节、5.9节、6.7节、7.11节、8.6节。各项试验应做好文字记录,试验结果应有试验人、校核人、审核人签名,并盖卖方单位和相应设备供货商单位公章。 1.10.2 出厂验收 所有设备出厂试验顺**过后,卖方应在10天内向买方提出设备出厂验收书面申请,买方将组织设计人、监理人及其它相关单位****制造厂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和相关设备生产厂**买方、设计人、监理人及其它相关单位代表共同签署准于出厂报告。相关验收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验收内容具体如下(但不限于此)。 (1)查验证件:主要查验设备原材料来源是否有合格证明、试验记录,设备制造各环节的试验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如有设计更改导致设备与招标阶段有误差的,卖方需出示买方发出的设计更改通知单作为验收报告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抽样试验:按规程规范要求对设备或元器件进行随机抽样试验,试验样品应由买方(或监理人)随机抽取,卖方不得干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鉴定:对卖方提供的产品生产记录和试验记录进行鉴定,当对某些记录有怀疑时,卖方应无条件组织相关设备制造商按规程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试验,以验证记录的正确性。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10.3 工地现场验收及试验 1.10.3.1 工地现场验收 卖方应履****制造厂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卸货交付买方的义务,在施工现场,卖方应参加由买方组织的,有监理人、土建施工人参加的现场验收会,验收内容具体如下(但不限于此),以确定设备满足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买方将设备交付土建施工人保管,卖方应给予其储存指导。 (1)买方按招标文件及卖方投标文件核对设备装箱单,核对无误后按装箱单清点设备数量、型号及规格、设备毁损情况等。 (2)检查装箱单所列的每一台设备的生产合格证、贮藏及运输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维护说明书及其它与设备生产相关的证书或资料。 (3)查验出厂试验报告及出厂验收报告。 (4)若买方对卖方提供的资料有怀疑时,买方有权提出以试验来验证结果的正确与否,卖方应无条件执行,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10.3.2 预防性试验 (1)电力预防性试验是指对已经投入运行的设备按照规定的试验条件(如规定的试验设备、环境条件、试验方法和试验电压等)、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所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它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发生事故和设备损坏以及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2)预防性试验时间:从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完成后至完工验收完成后三年内。 (3)预防性试验项目: 变压器试验、高压柜试验、低压柜试验、电力电缆试验、电力电缆试验、高压母线实验、继电保护实验、接地网测试、安全工具测试、设备清检、电力电缆故障检测及路径识别等所有规范规定需要试验的设备及材料。 (4)预防性试验执行规范:《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15)和《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SL548-2012)。 1.10.4 竣工验收 各工程竣工时,卖方及其协作供货商均应参加竣工验收会,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1)如在出厂验收、工地现场验收、设备现场调试等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或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更换、拒付款和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2)若因保管不善或现场安装过程中导致设备损坏或部分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时,卖方应无条件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若为主要设备应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若因卖方现场指导安装错误和(或)卖方供应的设备调试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部分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时,卖方应无条件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若为主要设备应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列出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阶段所需的各种消耗品应由卖方随设备提供,并且不计入备品备件中。 卖方应列出各电气设备质保期后所需的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备品备件的列举格式按技术条款附件要求填写,且需满足技术条款3.9.1条、4.5.1条、5.11.1条、6.9.1条、7.12.1条、8.8.1条相关要求。 卖方应列出各电气设备维护检修所需的推荐专用工器具清单,专用工器具列举格式按技术条款附件五要求填写,且需满足技术条款3.11.2条、4.5.2条、5.11.2条、6.9.2条、7.12.2条、8.8.2条相关要求。 卖方应将买方确定采购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随主设备一起运送到施工现场交买方保管,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应书面告知买方。 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按第1.14节的相关要求包装。 (1)设计联络及设备验收费用单列并计入投标总价。所有工程各计划举行设计联络会两次,第一次和第二次联络会暂定在设备生产所在地。设备验收会地点暂定在设备生产所在地。买方根据需要可以增加设计联络会次数,设计联络会由买方、设计、监理、施工四方派人参加,具体人数见表1.13-1,卖方人数由卖方自定。 (2)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1)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布置、安装、供货计划等工作内容; 2)对土建的要求及设计配合; 3)需要买方确认的问题; 4)审查质量保证计划; 5)确定下次设计联络会的召开时间及主要讨论内容。 (3)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1)讨论10kV及以下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直流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布置、安装、供货计划方案及对土建的要求、设计配合,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工作内容。 2)卖方通报自动化系统建设思路、进展情况和系统集成存在的问题、自动化系统深化设计开展情况。 3)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4)讨论并解决第一次设计联络会遗留问题。 5)确定电气设备验收时间及场地。 (4)第三次设计联络会 1)讨论并确定自动化系统深化设计方案,确定自动化设备生产和供货计划。 2)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3)讨论并解决第二次设计联络会遗留问题。 4)确定未验收设备的验收时间及场地。 表1.13-1 设计联络会参加人员表
(4)会议纪要 每次设计联络会卖方需派专人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协助监理单位形成会议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与会代表确认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5)会议费用 设计联络会会务费费用应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等全部费用。设计联络会议所需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并包含在本合同投标总报价中。 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GB/T 13384 、GB191和GB/T6388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并按(79)机电联字第1029 号文并结合相关设备的具体特点设置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装运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装运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防霉、防锈、防腐蚀措施。电气设备外包装在无暴力侵袭情况下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 电气设备经出厂验收合格后,在运输出厂前这段期间的保管工作由卖方负责,卖方采取的保管措施应能保证设备技术性能不发生有害的变化。 卖方在运输电气设备过程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受到机械损伤,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运送到施工现场。 电气设备安装期间,卖方应给予土建施工人以技术指导,设备安装完毕且各设备间一、二次电缆正确连接后,卖方需对其供应的设备进一步调试,调试完毕后,按工程进度要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做好接入电力系统调试、本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工作,期间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长驻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卖方应针对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在买方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好,不得拖延。 为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地运行,卖方应无条件做好与设计人、土建施工人、综合自动化系统承包人及其它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在设备进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等阶段,卖方应保证派出分别从事开关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继电保护、直流电源装置设计及制造满五年的技术人员各1人或商务条款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长驻现场,卖方所需费用应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卖方应提供称职的工程师为买方培训运行及维护人员,使其了解设备工作原理,能够正确投、切和调试并运行操作设备,具有事故或故障分析及处理能力。卖方应在投标书中附有各类安装指导和培训服务内容。卖方对买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的结构特点; (2)设备电气与机械性能,有关试验方法及试验仪器仪表的使用; (3)设备运输、安装及拆卸的注意事项,掌握安装、拆卸、更换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 (4)现场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及注意事项; (5)在现场进行油回收、处理及化验等技术; (6)设备的现场运行操作监控要点、维护内容及其质量要求; (7) 故障或事故处理方法。 培训在设备出厂验收后的10天内开始,卖方应将其派出的培训工程师资格文件及培训计划、教材在培训开始前7天内送交买方审查,若买方认为培训工程师不能胜任,卖方应更换称职的工程师。培训服务包括讲课、结合安装进行操作示范、事故预防、设备维护及其他必要的指导。 自动化系统操作维护培训和高级培训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英文)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买方派出的被培训人员如下表所示,卖方应按下表规定提供培训服务并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当地交通费及资料费等。 表1.17-1 冢头闸工程培训计划表
在质保期内买方应提供阶段试验、接入电力系统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最终试验等服务;若卖方提供的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设备或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在设备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卖方应在两日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卖方所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均应有文字记录,一式三份,提供给服务需求方两份存档备查。 投标人提供的电气设备单价应包含设备本体价格、设计费、设备资料费、设备包装费、设备运输费、现场服务费、设备调试费(含设备安装调试、与综合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设备验收费、与其它施工单位间的配合费、利润、税赋、保险费等。设备预防性试验费、参加设计联络会议费、培训费等单列,不含在设备单价中。 买方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费用不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这部分费用单独计列,由买方决定是否采购。 (1)用于制造设备所有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考虑强度、刚度、弹性变形、耐用性和其他化学、物理性能,选用最适用的、新的、优质的、无损伤和缺陷的材料; (2)用于设备和部件的材料都应经过试验,试验按国家标准(最新版本)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材料试验报告应提交给买方。 (3)不同的柜内相同产品技术参数不再重复叙述。 (1)所有的部件应按国家标准(最新版本)精确制造。螺栓、螺母等紧固件以及机械配合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最新版本)的规定。设备的垂直度、水**以及平面偏差应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2)设备进行防腐喷漆时,喷涂前应进行除油、除锈或磷化处理。使用的涂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外相应涂料标准,不合格或过期的涂料严禁使用。表面涂漆在使用年限内应不锈蚀、不褪色、不失光。设备外表的颜色按有关技术条款的要求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选定。卖方应采取措施防止运输与安装过程中漆层剥落与变质。对于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涂漆损坏,卖方应对损坏部位按涂装技术要求重新进行清理和喷涂,与损坏前应无明显差异。 (1)相同设备和相同部件的结构、性能参数、尺寸和公差配合,应完全相同,以保证其互换性; (2)所有备品备件的材料和性能应与原设备相同。 额定电压及波动范围: 10kV,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大于额定电压的7% 0.22kV,标称电压的+7%、-10% 频率:50Hz 频率波动范围:-3Hz~+2Hz 控制电源:DC/AC220V (1)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额定工况的允许电压及频率偏差应满足与该设备相对应的标准规范要求,但至少应能在上述供电电源质量的变动范围内正常运行,当设备输入电压下降到低于下限值时或高于上限值时,设备应不致损坏; (2)设备的内部直流稳压电源应有过压、过流保护及电源报警信号,能防止损坏电源回路上的其它设备。 设备及其主要部件都要有铭牌或标志,铭牌或标志采用不锈钢材质,应符合有关规定。铭牌应固定牢靠,具有耐久性且不易腐蚀。铭牌应安装在合适位置且能方便地看清铭牌上的内容。每一项主要的设备与辅助设备均应有一个永久固定的铭牌,铭牌应清楚标出序号、制造厂家的名称、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或系列号、特性、重量、出厂日期以及其它有用的数据。刻度盘、表计和铭牌均应以国际公制单位制(SI)表示。为了工作人员操作的安全,应提供专门的标牌以表明主要的操作说明、注意事项或警告。另外,盘、柜上装的每一个仪器仪表、按钮、开关、灯或其它类似设备应有永久性的标牌以表明控制功能。电气接线和仪表(包括继电器)也应标有编号并与电气控制图上的编号相对应。装设在供货设备上的铭牌的清单及图样应提交买方审查。 铭牌上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此): (1)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2)型号、名称和出厂编号 (3)出厂日期 (4)主要的额定参数 1.25.1 概述 除非另有规定,设备的电气特性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现行有效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节以下条款主要用于约束包括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交直流电源系统等电气设备。 1.25.2 低压断路器及接触器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用于仪表、控制器件及动力回路的低压接触器和断路器,其触头应适用于工作回路的额定电流和启动电流,接触器和断路器的额定值应不低于其工作回路的额定电流的1.3倍,线圈电压等级应为AC220V/380V。断路器采用热磁/电子脱扣,配电动操作机构,并有足够的辅助触点。 1.25.3 按钮 所有按钮应为重载防油结构,接点额定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高设计电压:交流500V和直流250V; 2)最大持续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3)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220V,3A和直流220V,1.1A; 4)最大感性关合电流:交流220V,30A和直流220V,15A。 1.25.4 继电器 1)顺序继电器(如果有) 用于逻辑控制的继电器应为重载型,该继电器应根据相关标准有关的条款进行设计和试验,接点数量和容量应满足逻辑控制的要求。 2)延时继电器(如果有) 延时继电器可为固态式,带有防尘盖和2个单极双掷接点回路并可调延时。如果实际需要,还应具有瞬时接点回路。 1.25.5 指示仪表 指示仪表应为智能数显式电测仪表,嵌入式,盘后接线。仪表应经过校准并适合于所用的场合。仪表应包括控制键盘(便于在盘前调零)、防尘外壳。蓝色背光液晶显示窗口,带RS485通信接口。 1.25.6 指示灯 指示灯应为开关板型,具有合适的有色灯盖和整体安装的电阻,指示灯的发光元件应采用LED。有色灯盖应采用透明材料,不会因为灯发热而变软。指示灯应便于更换。所有有色灯盖应具有互换性,而且所有的灯应为同一类型和额定值。 1.25.7 控制、转换和选择开关 开关板或盘柜前安装的手动开关为重载、旋转式、带限位机构,其额定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高设计电压:交流500V和直流250V; 2)最大持续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3)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220V,3A和直流220V,1.1A; 4)最大感性关合电流:交流220V,30A和直流220V,15A。 1.25.8 电气盘柜 (1)盘柜结构 1)电气盘、柜壳体应符合技术条款相应章节的要求。盘、柜水**和垂直度公差值应小于1mm/1000mm。外形尺寸误差应小于1‰。排在一起的盘、柜高度应一致。盘、柜底部应设置安装紧固的地脚螺栓孔。每个盘柜的正面和背面均设门。壳体的每扇门应装有带钥匙的安全锁,只有在门锁好时,钥匙才能拔出。 2)盘、柜内元器件安装采用条架结构。 3)电气盘、柜应安装百页窗以**风。百页窗及通风机的进风口均应设置防虫、防尘滤网,并应方便拆卸。 4)为控制温湿度,所有盘、柜内应装设温湿度控制器、电加热器及风扇,加热器及风扇的放置应确保空气循环流畅。加热器及风扇额定电压应为单相交流220V,并带有温湿度控制器和投入/切除开关。在过热状态时应自动断开加热器电源,以免损坏设备。 5)所有盘柜顶部和底部均应具有固定电缆的设施。 6)盘内应装照明插座设备,以方便运行和维修。柜内均设置照明,采用节能光源。照明灯应设计成由封闭门的开关控制。插座应为10A、多联(两极和三极至少各1个)式并带有保险和开关。灯和插座的动力电源为单相交流220V。 7)每个盘柜内底部应装设接地铜母线。壳体和所有不载流金属部件都应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接地铜母线上应不少于2个接线柱,并设有明显的接地标志。铜母线截面应不小于5mm40mm(除另有说明外)并安装在盘柜的宽度方向上。 8)当盘、柜不止一面而排成一列时,壳体间应用螺栓连接成整齐的一列。所有壳体内部及壳体之间的母线和连接线应由卖方提供并安装。 9)壳体内的电缆和电线端部应有粘性的、自层压型的标志加以识别。标志上应印有与卖方图纸相符的电缆或电线的编号。标志上应有透明的层压表层,该表层能耐油、耐磨擦和耐高温。 10)在电控设备显著位置应设置标牌,标牌内容至少包括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主要技术参数。盘、柜内的元器件也应设有与技术图纸相一致的元器件代号标志。 11)盘、柜内外应清洁、**、色泽一致,无气孔、砂眼、磨损、剥落、裂纹、锈斑等现象。 (2)组件布置 盘面组件的布置应均匀、整齐、尽可能对称,便于检修、操作和监视。不同电压等级的交流回路、直流回路应隔开。 (3)导线端子、端子板和盘、柜内接线 1)设备内的电气接线应布置整齐、正确连接至端子,使所有的动力、控制回路和仪表的外部连接只需接在端子排一侧。每组端子排应至少预留20%的端子,任何一个端子螺钉只能接入1根导线。应充分考虑扩充端子进行供电电源的多根并联电缆的接线。 2)控制和动力回路的端子排应用分隔板完全隔开或位于分开的端子盒内。 3)盘、柜内组件应用绝缘铜导线直接连接,不允许在中间搭接或"T"接。盘、柜内导线应整齐排列并适当固定。活动门上器具的连线应是耐伸曲的软线。 4)所有导线端子应有与接线图一致的标志。 5)组件和电缆应有防止电磁干扰和隔热的措施。所有其它组件与电子元件连接时,若组件的工作电压大于电子元件的开路电压时,应有相应的隔离措施。 6)盘、柜内连接导体的颜色,交流回路U、V、W分别为黄、绿、红色,中性线N为黑色,接地线为黄绿相间颜色。 7)本标段所有使用的端子统一为一种品牌。 1.25.9 柜内电缆 (1)所有配套的柜内电缆均应满足设备的运行要求,并适应于其工作环境和工况。应充分考虑线路电压损失,适当加大导线截面,减少线路损耗,保证用电设备的正常电压水平。 (2)所有配套的电缆应选用镀锡铜芯多股导线。 (3)配套的电缆应采用带抗拉、阻燃和内铠装电缆。用于电子装置、传感器件的导线还应选择带屏蔽的电缆。 (4)4芯以上控制电缆应留有10%~20%的备用芯,芯数多的电缆取低值,但备用芯数最少不少于2芯。 1.25.10 噪声限制 设备的噪声应控制在不造成人员伤害,疲劳或干扰通话的程度内。设备在正常工作时,距离设备1m处所产生的噪声应小于55dB(另有特殊要求者除外)。在离地面高度和距声源设备外垂直面的距离为1.5m外测得的冲击噪音水平不得超过90dB。 1.25.11 控制回路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1)交流回路外部端子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2)不接地直流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3)500V以下、60V及以上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2000V电压1min; 4)60V以下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500V电压1min。 1.25.12 电磁干扰防护 系统设备的浪涌抑制能力、抗无线电干扰能力及抗静电干扰能力应满足IEC61000-4《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试方法》的要求,并保证合同设备在工程现场各种干扰环境下正常工作。 1.25.13 端子排 本标段所选端子排均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本章主要涉及HXGN15-12型高压开关柜,MNS型0.4kV低压开关柜, GGD动力配电柜等的设计、加工、制造、试验、备品备件、维修工具、计量及支付等工作。 与各电压等级开关柜设计、制造、试验等有关的规程规范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GB3906-20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1022-2011《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条件》 DL/T 404-2018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7251.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GB20840.3-2013《互感器 第3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20840.2-2014 《互感器 第2部分: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 7261-201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DL/T 842-2015《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DL/T 840-2016《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GB11032-2010《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13539-2015《低压熔断器》 GB50150-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5028-2015《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1.28 10kV高压环网柜技术要求 本款针对HXGN15-12型全金属封闭式真空环网柜提出了技术参数、设计及结构、加工制造等具体要求。与本款明示的HXGN15-12型10kV真空环网柜结构相同,同时具有“防潮、防霉”功能,但型号标注不同的投标产品应视为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1.28.1 技术参数 10kV真空环网柜技术参数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1)10kV高压环网柜在承受20kA及以下的短路电流时应保证安全,并应能承受由此引起的电气及机械应力。 (2)柜体外形尺寸应不大于招标附图各工程变电所电气设备平面布置图明示的10kV环网柜尺寸。 (3)开关柜内的元器件及载流导体应符合相关招标图要求。 (4)高压开关柜其它技术参数要求以GB3906、DL/T404等相关规范为准。 (5)另外,投标时还应认真填写表3.3-1“10kV真空环网柜主要技术参数表”。 表3.3-1 10kV真空环网柜电气技术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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