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市**区大册营镇大册营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00′27.042″,东经115°21′17.775″。项目东侧隔路为大册营村,南侧为保****公司,****办公室****彩印厂,****彩印厂。2017年企业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吹塑厂年产900吨PE塑料薄膜项目现状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17年10月13日****环境保护局备案。2021年企业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吹塑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3日取得****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意见(保满审环表[2021]46号)。扩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增吹膜、制袋生产设备,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项目新增3台单层吹膜机、1台三层共挤吹膜机、2台制袋机及辅助设备;二期项目新增3台单层吹膜机、3台制袋机及辅助设备。以新带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增加制袋工序,有机废气在低温等离子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故废气处理工艺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低温等离子设备+15m高排气筒”处理。扩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生产车间、办公室及其辅助设施进行建设,在生产车间内建设1座危废间,在生产车间东南侧**1座库房。
生产规模: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膜及制袋2000吨。目前扩建项目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新增了3台单层吹膜机、1台三层共挤吹膜机、2台制袋机及辅助设备,有机废气在低温等离子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在生产车间内西北侧建设1座危废间。 由于现有工程有机废气与扩建工程有机废气收集后共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故本次验收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后全厂环保设施进行整体验收。
阶段建设过程中,企业调整厂区布局,项目厂区库房由厂区西侧调整至厂区东侧,生产车间由厂区东侧调整至厂区北侧,危废间位置由原来的车间西南角调整为车间西北角,制袋机由原来车间西北侧调整至车间东南侧,项目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项目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经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不用热,不设燃气、燃煤锅炉;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经计算,本项目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222t/a、COD0t/a、氨氮0t/a、总磷0t/a、总氮0t/a。满足环评文件、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污染物排放指标:SO20t/a、NOx0t/a、颗粒物0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2.7t/a、COD0t/a、氨氮0t/a、总磷0t/a、总氮0t/a。
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了“三同时”制度,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结果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企业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所列情况,满足验收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