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进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线上平台)(二次)招标公告
平乡县进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线上平台)(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平乡县进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线上平台)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 (略) 最高限价: (略) 采购需求: 建设平乡县外贸企业及进出口商品双语展销平台,整合我县外贸企业,一站式采购。除了传统的文字、图片、视频介绍外,需为平乡县每家外贸企业制作3DVR全景工厂宣传素材,具有丰富的企业宣传方式,提高外贸品牌形象,让外商身临其境,提高企业可信度,可实现多平台互动。 合同履行期限: (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执行10%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三、(略) 时间: (略) 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通过“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 方式: (略) 售价: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北京时间)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略)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惠招标”下载招标文件。 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略)。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人登录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咨询客服电话:400-780-****。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从“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潜在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特别说明:依据冀财采﹝(略)文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进行“盲抽”,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邢台市信都区张东社区20号楼107号门市1-2层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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