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口镇新市南路112号1座首层A3铺位公开招租 | ||
(略) | ||
**市水口镇新市南路112号1座首层A3铺位 | ||
JM(略) | ||
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略)
受**市公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组织网络竞价,对以下标的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 保证金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自由(略) | 查看明细 |
1 | **市水口镇(略) | ****元/月 | ****元 | ****-03-28 10:(略) | ****-03-29 15:(略) |
二、意向竞投人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的**市门户(**市门户链接:https://(略)gov.cn/#/(略)/index)下载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及交易相关文件。交易标的详细情况和交易条件以下载的《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为准。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对交(略)(交易标的对竞投人有资格要求的,竞投人须符合(略))。交易标的只接受网上办理竞投申请,竞投人需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跳转至**市公共*(略)
竞投申请人须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善用户基本信息,申请产权交易业务方向。交易标的(略)交易文件。若由于竞得人注册用户账号的基本信息不实或与上传材料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核实身份和退回保证金的,责任和风险由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
交易标的若采用竞投资格预审的,竞投人须在竞投申请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应资料审核。竞投人资料在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竞投申请资格。
四、交易标的竞投申请、网络竞价程序按《**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产权项目网络竞价交易须知》执行。意向竞(略),竞投人在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竞投申请的,即被视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交易标的的历史情况及现状,了解并遵守交易须知的有关内容和规定,愿意按照交易须知及交易标的相关资料承担责任和享有相应权利。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03月21日 至 ****年03月27日;
(二)标的(略):【请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
(三)竞投(略):****(略)至 ****年0(略)
(四)缴交保证金时间:****年03月21日08时00分 至 ****年03月27日17时00分;
(五)网上自由报价时间:****年0(略)至 ****(略)
(六)限时竞价时间:****年03月29日15时00分 起 。
六、交易标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七、竞投人申(略)(相片)电子版文档,上传电子文档须能清晰明确竞投人信息,并与竞(略)。
(一)身份证明文件。
1.法人企业:(略)
2.(略)(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表明该单位(组织)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该单位(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或其(略)。
(二)交易公告或《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一)**市公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生 联系电话:(略)。
(二)**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小姐、戚小姐 联系电话:(略)。
九、特别声明:
(一)竞投人在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得交纳保证金子账号后,应当通过本人账户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竞投人的保证金未能按公告要求准时缴付到相应保证金子账户而造成未获得竞投资格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竞(略)。缴纳保证金的(略)。
(二)委托方对其(略)。**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交易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略)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竞投人如对**省公共**交易平台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五)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同意退回竞得人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竞得人保证金。
(六)竞得人违约的,所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交易中心移交委托方处理。
(七)网络竞价过程中,由于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因故障、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略)
(八)交易中心需要对交易公告、交易文件等进行修改、补充或将竞价时间延期的,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补充公告。交易中心发出的补充公告,与原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效力。与原公告内容差异部分,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