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略),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专家及公众代表。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众及专家(略)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原则(略)(以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标准)长期从事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科研、编制、教学工作的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中征集。
二、专业要求
长期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包括土地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土地管理、地理信息、城市设计、市政工程、交通、农业、林业、水利、能源、海洋、生态环境、地质矿产、历(略)
三、基本条件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廉洁(略),能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以及技术规范和标准;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四)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博士在读可计入工作年限,计算至(略),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级)及以上,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业务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年龄原则上在7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及特殊(略)),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责任职责,能够胜任实地踏勘、座谈、咨询、论证、评审与验收等工作。
(六)国家、省和市规(略)。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专家及公众代表自愿加入和退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对审议的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具有建议权,有权根据相关评审论证咨询要求独立发表意见;自愿选择是否接受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湛江奋勇(略))邀请或委托参加相关规划技术咨询评(略)
(二)义务。专家及公众代表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有关审查、研究、论证的任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审议事项涉及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履行回避义务,遵守保密规定。
五、推荐办法与(略)
(一)报名与推荐。有意向的专家及公众代表填写《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申请表》(附件1),并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技术职称证书和主要研究成果、参与空间规划成果证明(需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等文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确定初步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日历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略)(附件2)报送至《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
(二)审核与公示。经组(略),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略)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专家及公众代表人选,并形成拟定的专家名单,提交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审定。核定后的评审专家在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示7个日历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公众及专家代表。
六、(略)
申请人须照条件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于本(略),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作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广州市—湛江市产(略)电子邮件发送)。
联系人:陈平名,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附件:1.广州市—湛江市(略)(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国土空间规(略)
2.(单位)推荐专家汇总表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湛江奋勇高(略))国土空间规(略).docx
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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