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自2024年3月开展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学院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以及《**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文件的精神,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2.法人代表:王瑞林
3.企业地址:**市**市新辉路李固站东998米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水泥粉磨160万吨
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水泥磨、物料运输、选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治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简有组织排放;混合材库、熟料库、水泥库及水泥散装机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库顶袋式除尘器治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内无组织粉尘通过原料密闭卸料、水泥配料站建设密闭库房、喷水增湿等措施,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50m3的集水池,全部作为物料堆场、道路洒水及厂区绿化;下雨时的雨水直接排入共产主义渠。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源是水泥磨、装载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源强为70~95dB(A),经采取减振、隔声以及距离衰减措施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危废
本项目在水泥粉磨工段机械运转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先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输送皮带、水泥袋装机、水泥粉磨产生的粉煤灰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并回收生产利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联系人:郝原辉
联系电话:156****5136
咨询单位:****学院
联系人:席**
联系电话:186****7150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